医生:夏日游泳要提防传染病

时间
2008-12-08

在炎炎夏日,跳进泳池畅泳一番是何其写意的美事。然而医生提醒,有些游泳池卫生条件未能严格把关,市民游泳要注意人卫生,提防传染病。

按照规定,广东省广州市内的所有公共泳场所都禁止患有皮肤病、性病以及肝炎等传染病的人入内,凡游泳者必须持有健康证。但记者连日走访发现,些为广州市民带来欢乐的公共泳场,其实存在着不少卫生管理漏洞;而最直接的后果,可能是令泳客患上各种各样的传染疾病。虽然广州市绝数游泳场的水质基本得到保证,但却往往忽视了其他设施的卫生管理,衣室、淋浴室普遍脏、乱、臭。

此外,消灭细菌的广州市每个公共泳场都必须设立一个强制性通过式浸脚消毒池,用来杀灭游客脚部顽固细菌,要求浸脚消毒池的深度应在20厘米以上,余氯含量为10毫克/升。但记者在广州市内的个别泳场发现,浸脚消毒池并未达到要求;有两家泳场的浸脚池,消毒水连脚背都未浸没,池中还漂浮着树叶等杂物。

据医生介绍,游泳池用氯消毒对大肠的杀菌作用较为有效,但不能将所有病菌杀死。泳池的水如果不洁净,抵抗能力差的泳客被传染疾病的可能性很大。如果游泳池卫生管理不当、消毒措施不严,极易患上“红眼病”、泳池热、癣、传染性肝炎和性病等。

医生提醒市民,应懂得自我保护并共同维护公共泳场的卫生,去公共泳场游泳一定要观察泳场的卫生状况,以免身体受到病菌侵害;游泳之后要点眼药水,以预防传染性眼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