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衰弱的诊断标准

时间
2008-12-09

神经衰弱是一种功能障碍性病症,临床症状表现繁多,但要诊断本病,应具备以下五个特点:

(1)神经衰弱患者有显著的衰弱或持久的疲劳症状。

如经常感到精力不足,萎靡不振,不能用脑,记忆力减退,脑力迟钝,学习工作中注意力不能集中,工作效率显著减退,即使是充分休息也不能消除疲劳感。对全身进行检查,又无躯体疾病如肝炎等,也无脑器质性病变。

(2)表现以下症状中的任何两项:

①易兴奋又易疲劳。

②情绪波动大,遇事容易激动,烦躁易怒,担心和紧张不安。

③因情绪紧张引起紧张性头痛或肌肉疼痛。

④睡眠障碍。表现为入睡困难,易惊醒,多梦。

(3)上述情况对学习、工作和社会交往造成不良影响。

(4)病程在3个月以上。

(5)排除了其他神经症和精神病。

此外,在诊断神经衰弱时,要注意与其他可能造成类似神经衰弱症候群的疾病相鉴别。如结核病、肝炎、风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糖尿病等慢性消耗性疾病常产生躯体和精神疲劳感,易误诊为神经衰弱;因职业关系的化学性职业中毒,也常以神经衰弱症状群为早期症状;还有头部的慢性炎症,如慢性鼻炎、慢性鼻窦炎、慢性咽炎等,也常出现神经衰弱的症候群。所以应全面了解病史,认真进行体格检查,结合必要的实验室检查,一般是可以鉴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