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溪笔谈》中的中草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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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09

《梦溪笔谈》一书,是我国古代科学发展史上一部重要著作,作者沈括是我国北宋时代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科学家。《梦溪笔谈》是沈括晚年写的,它以大量的篇幅总结了我国古代,特别是北宋时期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等方面的重要成就,共30卷(包括《补笔谈》3卷、《续笔谈》3卷),共609条,内容很丰富。包括政治、经济、天文、气象、物理、数学、地理、动物、植物、化学、历史等部分,还有一些医药研究情况,也在该书中占有很多篇幅。尤其对一些中草药的产地、采收时间、性能、鉴别、作用机理及配伍运用作了详尽的论述。

“古法采草药多用二、八,此殊未当。但二月草已芽,八月苗未枯,采掇者易辨识耳,在药则未为良时。大率用根者,若有宿根,须取无茎叶时采,则津泽皆归其根。欲验之,但取芦菔、地黄辈观,无苗时采,则实而沉;有苗时采,则虚而浮。其无宿根者,则候苗成而未有花时采,则根生已足而又未衰。如今之紫草,未花时采,则根色鲜泽;花过而采,则根色黯恶,此其效也。用叶者取叶初长足时,用芽者自从本说,用花者取花初敷时,用实者成实时采。皆不可限于时月。”是《梦溪笔谈》中“论采药”篇(485条)的记述,沈括在这里批判了机械地固定在二、八月采药的旧法,以事实证明因药物部位不同,采药的时间也应该不一样,才能保证药物的质量。

《梦溪笔谈》中586条说:“药有用根,或用茎叶,虽是一物,性或不同,苟未深达其理,未可妄用,《本草》用叶,南人却用根;赤箭,《本草》用根,今人反用苗。如此未知性果同否。如远志用根,则其谓之小草;泽漆之根,乃是大戟;马兜铃之根,乃是独行。其主疗各别。推此而言,其根苗盖有不可通者。如巴豆能利人,唯其壳能止之……”在属于动植物的中药药品中,应采用药物的哪一部分,都是人们在长期实践中总结经验得来的。沈括在这里不厌其烦地列举了许多例子,说明同一药物中的不同部位性能疗效竟截然不同,从这里可看出他注重实际、尊重科学的精神。

“古方言‘云母粗服,则著人肝肺不可去’。如枇杷、狗脊毛不可食,皆云‘射入肝肺’。世俗似此之论甚多,皆谬说也。”这是《梦溪笔谈》中48条记述的。沈括在这里指出药物到达五脏,是药物到胃肠后,由其精华气味进入五脏的。不是药物本身直接入肝肺胃,从而批驳了当时流行的药物本身直接到达五脏的错误说法。

该书482条云:“旧说有‘药用一君、二臣、三佐、五使’之说。其意以为药虽众,主病者专在一物,其他则节级相为用,大略相统制,如此为宜,不必居然也,所谓君者,主此一方者,固无定物也。《药性论》乃以众药之和厚者,定以为君,其次为臣,为佐,有毒性多为使。此谬说也。设若欲攻坚积,如巴豆辈,岂得不为君哉?”沈括在这里指出,根据主要症状不同,有毒的药物也可用作主药,批判了《药性论》中认为只能用药性平和醇厚的作为主药的固定不变的错误论点,体现了他朴素的辩证法思想。

“枸杞、陕西极边生者,高丈余,大可作柱,叶长数寸,无刺,根皮如厚朴,甘美异于他处者。《千金翼》云:‘甘州者为真,叶厚大者是。’大体出河西诸郡。其次江池间圩埂上者。实圆如樱桃,全少核,暴乾如饼,极膏润有味。”《梦溪笔谈》的488条记载了陕西地区特产的上品枸杞子,给后人留下了药物学的珍贵资料。

“蒿之类至多,如青蒿一类,自有两种,有黄色者,有青色者。《本草》谓之‘青蒿,亦恐有别也。陕西绥、银之间有青蒿,在蒿丛之间,时有一两株,迦然青色,士人谓之‘青蒿’,茎叶与常蒿悉同,但常蒿色绿,而此蒿色青翠,一如松桧之色;至深秋,余蒿并黄,此蒿独青,气稍芬芳。恐古人所用,以此为胜。”蒿的种类很多,《梦溪笔谈》的502条说明了一些常见蒿的异同,沈括注意到茎叶的形状及全株的体态、色泽、气味,帮助人们加容易认识和鉴别,至今仍有应用价值。

“赤箭即今之‘天麻’也。后人既误出‘天麻’一条,遂指赤箭别为一物;既无此物,不得已又取天麻苗为之,滋为不然。《本草》明称采根阴干,安得以苗为之?草药上品,除五芒之外,赤箭为第一。此神仙补理养生上药。世人惑于天麻之说,遂止风之治风,良可惜哉。或以谓其茎如箭,既言赤箭,疑当用茎,此尤不然。至如鸢尾、牛膝之类,皆谓茎叶有所似,用则用根耳,何足怪哉。”齐梁时陶弘景还未认识赤箭。直到沈括在《梦溪笔谈》的493条中才辨明天麻和赤箭是同一植物,并且指出天麻应该用根,不能因为形似箭而附会用天麻苗,举鸢尾、牛膝作为例子,很有说服力。

从以上《梦溪笔谈》中的论述可以看出,沈括在中草药研究中,重视调查研究和实践经验,从而发现事物发展规律,得出正确的或比较正确的结论。宋人曾称赞沈括:“凡所至之处,莫不询究,或医师,或是巷,或小人,以至士大夫之家,山林隐者,无不求访,一药一术,皆至诚恳而得之。”在《赤沈良方》序中沈括也说过:“必目睹其验,始著于篇,闻不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