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中医非物质文化遗产

来源
中国中医药报
时间
2010-04-28

宋歌 田芙蓉 顾漫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

根据《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坏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以下方面: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 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官方网站的解释,“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与实践”主要是指社区与自然环境互动中所形成的知识、诀窍、技能、实践和表现形式。这些认知方式通过语言、口头传统、乡土感情、记忆、灵性和世界观来表达,而且广泛地体现于价值观和信仰、仪式、医疗实践、社会实践或社会制度以及社会组织的复合体之中。这些表达和实践与其所起源的社会文化和生态背景(这也通常构成了《公约》所述的其他领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础)一样形形色色,多种多样。该领域包括许多方面,如传统生态智慧,土著知识,地方动植物知识,传统医疗体系和药典,礼仪,烹饪技术,信仰,秘传科学,入会(拜师)仪式,占卜,宇宙学,萨满教,附体仪式,社会组织,节庆,语言以及视觉艺术。这里明确将传统医药归入此类。

基于上述定义和解释,我们认为中医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畴,具体类别则可以归入“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因此,我们结合中医药继承、发展和保护的实际需求,提出了“中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并将其定义为“中华民族在其发展过程中创造的关于生命和疾病的知识以及与这些知识相关的实践、技能等表现形式。这些遗产随着中华民族的繁衍生息代代传承发展,构成其文化认同的重要一环,为中华民族的健康做出了巨大贡献,被视为其文化遗产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中医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外延是“中华民族在其发展过程中创造的关于生命和疾病的知识以及与这些知识相关的实践、技能等表现形式”,这一表述紧扣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别中“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与实践”,具体包括中医对生命疾病认知观念、中医诊法、中药知识与炮制技艺、中医组方理论与制剂技艺、中医疗法、中医养生方法、医药卫生民俗等内容。

在中医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内涵的表述中,明确传承的主体为中华民族,并强调“随着中华民族的繁衍生息代代传承发展”,指出了中医活态性的传承发展,这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属性;“构成其文化认同的重要一环,为中华民族的健康做出了巨大贡献,被视为其文化遗产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侧重于申明其民族性及文化多样性的价值。中医非物质文化遗产被中华民族所持有并传承发展,同时为中华民族带来了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是民族凝聚的重要因素之一,也是人类文化多样性和创造力的重要体现。

正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指出的:“传统知识与实践居于社区文化和身份的核心地位”,“保护世界观或信仰体系比保护自然环境更具挑战性”。由于全球化的影响,传统知识与实践的生存延续受到威胁;而现代科学技术对传统知识的利用,往往导向了不当开发、利益侵害的误区。个中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对“传统”缺乏足够的尊重和承认,另一方面更在于传统“宇宙观”、“生命观”的衰落。

“君子务本,本立则道生”,今日言中医之振兴,必当从复兴传统文化、回归中医对生命与疾病的传统认知这一根本出发,方可为未来中医开拓出一条可持续发展的康庄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