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用药抠门点

来源
中国中医药报
时间
2010-06-28

据统计,老年人消费的处方药占23%~40%,非处方药占40%~50%。我们经常在药品说明书上看到“小儿酌减”字样,但许多人却不了解“酌减”的规则同样适用于老年人。

现在市场上有很多儿童专用药,用药量可按年龄和体重计算,但却很少能找到“老年人专用药”。专家介绍,老年人各器官功能逐渐衰退,且由于生活环境和体质的差别,对药物用量个体差异大,耐受性低。因此,一般药物应用时,要从最小剂量开始,逐渐加量,摸索出既能控制病情,又能避免不良反应的剂量,比较适合自己的剂量。

根据《中国药典》规定,60岁以上的老年人,其用药量相当于成人用药量的3/4,不可自行增加用药剂量。对80岁以上的老年人,只能给予成人量的1/2。

老年人由于耐受性下降,易致不良反应或中毒,需要从小剂量开始服药,年龄大、体重轻、身体情况差的老年人更应酌情减量用药。另外,老年人常同时患多种疾病,在用药时,应先服用治疗急、重病症的药物,待病情稳定后,再适当兼顾其他病症的治疗而服用其他药物,不要多种药物一起用。

老年人同时用药不能超过5种。专家表示,要明确治疗目标,抓住主要矛盾、选择主要药物治疗。凡是疗效不确切、耐受性差、未按医嘱服用的药物都可考虑停止使用,以减少用药数目。如果病情危重需要使用多种药物时,在病情稳定后仍应遵守5种药物原则。

专家建议,长期服药的患者要定期到医院进行体检,以便能及时发现、防止药物蓄积给您带来的损害。一般来说45岁以上的普通人群,每年至少保证全面体检两次;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最好能根据所患疾病定期检查身体。对于长期服用某些药物的患者,更应该定期做专项检查。(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