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方士的斗争 话说李时珍与《本草纲目》⑤

来源
中国中医药报
时间
2010-09-30

周彭 湖北蕲春李时珍文化研究会

李时珍作为一位严肃认真的药物学家,对违背自然规律的歪风邪气,特别是对那些炼丹方士蛊惑人心的谬论,进行了有力的回击和坚决的斗争。

自明朝洪武到嘉靖,由于帝王崇道,长生成仙的思想在统治阶级中极为盛行。特别是嘉靖皇帝明世宗朱厚熜,身为一国之君,沉溺于长生之术,不理朝政,却以高道自居,号称“灵霄上清统雷元阳妙一真君”,封方士陶仲文为“神霄保国、弘烈宣教、振法通真、忠孝秉一真人”。其周围聚集一批有神通的方士,炼丹修仙,推选长生之术。由此上行下效,各地官吏、富豪亦是闻风而事。全国各地宫观遂皆设坛炼丹。

蕲州物产富庶,又是皇族荆王府坐镇之地。玄妙观,作为蕲州地区有影响力的道观,自然成为方士炼丹的重要场所。他们在观内掘了一口水井,专供炼丹之用,曰“丹井”,旁有一“丹炉”。以丹砂、水银、硫黄、铅锡等矿物为原料,每次一炼丹,大街小巷就乌烟瘴气,弥漫着难闻的气味。但方士们却鼓吹这是在炼令人“长生不死”、“羽化登仙”的仙丹妙药。李时珍面对这“祸国殃民”、“劳民伤财”的行为,目睹人们因服用丹砂而受害致残、致死者的惨状,对蛊惑人心的宣教深恶痛绝。

李时珍查阅了大量文献资料,对“仙丹”外服成仙的谬论进行坚决的批驳。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辨之曰:“水银乃至阴之精,禀沉着之性,得凡火煅炼,则飞腾灵变;得人气熏蒸,则入骨钻筋,绝阳蚀脑。阴毒之物无似之者。而大明言其无毒,本经言其久服神仙,甄权言还丹元母,抱朴子以为长生之药。六朝以下贪生者服食,致成废笃而丧厥躯,不知若干人矣。方士固不足道,本草其可妄言哉?水银但不可服食尔,而其治病之功,不可掩也。”

同时,李时珍引韩愈之说举例驳之。其说:大学士李于遇方士柳泌,柳泌给了他用铅烧炼的丹砂,服后下血,4年后便死了。韩愈亲眼看到服食丹砂而致死的就有六七人。有个叫归登的朝廷工部尚书,自服了丹砂后便得了病,感觉身上像有一根烧红了的铁杖从头顶到脚板不住地烧烫。他痛哭狂号,不几天就死去了。殿中御史李虚中,服食丹砂后背上长疽而死。刑部尚书李逊临死前,心里明白自己是因服丹药受害的,便对韩愈说:“我为药误矣。”工部尚书孟简获得一些丹砂,分了一半给韩愈,还说:“我得到秘药,不可我一人长生。”韩愈未敢服用。后得知孟简一年后得病而亡。东川节度使卢坦服丹药后,大便下血,痛不可忍,只求一死。

李时珍以这些前人服食丹药的惨痛教训告诫群众。他认为:“血肉之躯,不能忍金石重坠之物久在肠胃”、“求长生而丧生,可谓愚也。”

李时珍对方士炼丹的批判,是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的,是对方士的理论依据和行为有了充分认识之后才提出来的。其理论受到了朝廷的重视和社会的广泛认同,对后世产生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