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医堂的“明医准则”

来源
中国中医药报
时间
2011-07-08

本报记者 周颖

走进岳阳市李穆主任医师创办的明医堂,不禁使人眼前一亮。帮助人们鉴别真伪中药材的药柜,张贴的历代名医画像和简介,使人们更易了解明医的从医品德和学术成就;煎药的各式陶瓦罐,证明手工熬制以保障药效;诊室中的四诊方法,延续着古老的传统医术。

墙上依次悬挂的“明医准则”,一下子吸引了众人的目光。“明志、明德、明法、明理、明术、明药、明业、明时、明察、明责、明方、明白”,内容简单明了,一看就懂。这是李穆对明医的理解与总结,既表明了自己的远大理想,澄清了人们对明医与名医的认识误区,也代表着一个方向。

“明医”明在何处

李穆认为,明医就是明明白白给患者看好病的医生,能掌握疾病发生发展的原理,为民解除病痛,其学术成就也可传于后世。其实,这个“明”就是一个医生的智慧缩影,是正确思维的表现,也可看作一个人的学识水平。

作为医生,没有无私无畏和甘于奉献的精神,没有广博的知识素养和文化底蕴,是无法成为明医的。因此,他制定了从医人的基本标准和条件:“习医要明理,从医先立德。中西能融汇,古今能贯通。四诊综理化,临证重查因。遣方遵法则,方可成人医。”还提出了服务要求:“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人特我精、人精我独、人独我全。”

除此外,他规定把传统的精神疗养、饮食调节、针灸、推拿、药浴、熏洗、干鲜中草药以及传统中药饮片、丸散膏丹都用于临床;以发掘祖国医学宝库,继承传统医学精华,提升四诊与现代医学检查手段相结合的综合诊断技能,培养中西医并举的全科医疗人才。

立德是明医之先

在明医具备的12大准则里,最为重要的是明德。李穆认为,医生的职责是治病救人,其道德标准是以济苍生为己责,以救民生为大任,不能见钱眼开,见功就上。常言道,不精不诚,不能动人。作为医生,要牢记“大医精诚”中的名言,提倡“大医精诚”的工作作风,发扬“大医精诚”的服务精神,才能认识“藏天下于天下”的深刻内涵,具备“但行好事,不问前程”的修养和实践。

他举例,三国时期的董奉为民治病不求报酬,让患者在病愈后种一棵杏树。时间一长,这些杏树成为了杏林。古代以“杏林”代指中医,说明了医德的重要性,也说明了中医流芳百世、造福百姓的正确道路。

他痛心的是,原本和谐的医患关系如今变成赤裸裸的金钱利益关系,医疗这个公益事业,在某些地方成为以健康为借口谋利的利器。如果说技术水平的失误会造成局部的影响,而道德的沦丧和职业教育的缺失是造成医患关系紧张的根本原因。

对此,他呼吁,继承和发展中医药,首先要明德。如果医患之间相互沟通、信任和默契,对治疗疾病是必要的,对社会和谐更是重要的。他提倡,把“大医精诚”与社会和谐结合起来,重塑医疗行业的白衣天使形象,形成以德高为范、以术精为荣、以诚信为人的从医道德风尚和方向。

明医助人走出误区

“握手知疾病,一症释病因。”成为这样的明医是需要经过长时间学习和实践的。行医40多年的李穆,在岳阳以及三湘地区早就是名医了,但他认为自己是得益于明而非名。

是明医,就得处处为患者着想。面对人们求医问药的种种误区,李穆用大量临床事实说明一个道理,那就是“药是纸包方,也是纸包枪,既能医人也能杀人”,告诫人们要从“吃药跟着广告走,看病跟着仪器跑”的误区中走出来。

如吃药。患病了,不少人不是想到:治愈疾病必须经过诊病、治病、吃药三部曲,而是想到药到病除,甚至把吃药当成一种时髦。正是这种认识误区,造成相当一部分人出现药物中毒和药源性疾病。其实,越是见效快、效果明显的药物,其毒性最大,耐药性最强,危害性也大。

李穆认为,机体阴阳失衡而生病,是需要一个修复过程的,不是吃了药,病就能立即好的。俗语说的“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是有道理的。另外,吃药并不一定能治病,治病也不一定需要吃药。

又如检查。从医生到病人,滥用检查成为一大通病。一有不适,就是全套检测。胃痛用CT,腰痛用CT,手痛也用CT。如此检查,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不说,到头来,病还是老样子。以腰腿痛为例,医生和患者认可的是CT和核磁共振检测结果,但诊断为椎间盘突出或骨质增生后,给予治疗,结果却并不如人意。

这是为什么?李穆说,事实上,70%~80%成年人都有不同程度的椎间盘突出,但大多数没有临床症状,可见腰腿痛不一定是由于椎间盘突出所致,仪器检测也不是唯一的诊断标准。

李穆体会,只有把中医的望闻问切、理法方药与现代医学、理化检查结合起来,相互贯通与综合分析,并在临床实践中不断摸索与领悟,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明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