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函

时间
2004-03-29

关于联合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函

国食药监办函[2004]4号山东省食品放心工程牵头单位、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国务院领导近日关于确保春节期间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指示,我局决定于本月12—18日期间,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你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请予以协助配合。

检查组人员:

组长:郑筱萸,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员:孙咸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司司长

赵晓鸣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督司司长

范学惠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司处长

吕 鹏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秘书

孙 芃 公安部治安局副处长

周云龙 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处长

马雪冰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执法督查司处长

余静英 中央电视台记者

戴 峰 中央电视台记者

富子梅 人民日报记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四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