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慎用抗过敏药“息斯敏”

时间
2004-04-12

新华社信息北京4月9日电(记者张晓松)“阿司咪唑”(息斯敏)是一种非镇静抗组胺药品,属于第二代抗过敏药。鉴于服用“阿司咪唑”可能引起严重不良反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患者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该药,医生也应权衡利弊后用药,并密切观察患者用药后的反应,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阿司咪唑”于1988年由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在我国注册上市,并广泛应用于临床,一度主要用于治疗过敏性鼻炎、过敏性结膜炎、慢性寻麻疹和其它过敏性疾病。2002年7月1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通报了“阿司咪唑”的安全隐患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要求生产企业严密观察和监测该药品的不良反应,提示临床注意合理使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数据库和世界卫生组织药品不良反应数据库的检索和对该药的安全性情况进行了进一步研究分析,“阿司咪唑”主要的严重不良反应为心血管系统反应和过敏反应,主要表现为心率失常和过敏性休克,其他它不良反应还包括体重增加、皮疹、眩晕、转氨酶升高等。此外,“阿司咪唑”与一些药物合用会产生较严重的药物相互作用。截至目前,我国尚未发现因服用“阿司咪唑”发生不良反应导致死亡的报道。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的药品在正常的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任何药品在治疗疾病的同时都可能产生不同程度的不良反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公众,在服用药品的过程中一定要重视药品不良反应,认真阅读药品说明书,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一旦用药后出现不适情况,不必惊慌,及时咨询医生,采取措施,完全可以将风险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