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购药:质量难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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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31

新华网合肥5月27日电(施伟国、张永)合肥市姚先生患有皮肤病,前不久通过网上交易买了瓶“好药”,但使用一段时间后却无任何效果,经专家鉴定,属不符合国家生产许可的药品。对此,合肥市药品监督局有关人士提醒市民,个人通过网上销售或购买药品都属于违反药品管理法的行为,而且从网上购买的药品无法保证质量。近日,记者随意打开一些专业购物网站和医疗保健网站时,看到很多药品和医疗器械在网上公开销售,网民可像购买其它物品一样在网上买药。在一家专业购物网站的健康产品项目中,公开销售的药品、医疗器械不下数十种,产品种类更是五花八门,如邦好宁牌无菌创可贴、建国牌脉管康贴、用于治疗乙肝的干扰素、贝喜微电脑婴幼儿体温监测仪等。在这些医药产品的介绍中,还有一些夸大宣传的成分,如随处可见的“见效快、治疗效果好、最新医学成果”等字眼。另外,几乎所有的医药产品买卖说明都表示“无发票”,事实上,市民若购买假药、劣药,因无法提供有效购药凭证,将很难为自己讨回说法。合肥市药监部门有关人士介绍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对互联网上药品广告和网上交易作出规定,要求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必须提供合法、真实、安全的信息服务,不得发布未经审查的药品广告,不得违反其它有关药品的法律法规;拟提供网上药品交易服务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另行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专项申请,不得擅自或变相从事网上药品交易服务。另外,药品网上交易最终将通过邮寄才能到达市民手中,而邮购药品属药监部门严厉打击的对象。

有关人士提醒:药品是特殊商品,买药不可盲目,需到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正规药店购买才有保障。而网上所卖药品的质量难以保证,即使是真药,市民随意吃药、不遵医嘱,同样存在潜在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