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州药监局查获一批假药

时间
2005-05-20

5月12日,同仁县某药店在购进药品前,让经销人员到黄南州药监局进行经销资质备案,黄南州药监局市场科的同志在查验相关资质时,发现标示为辽宁省阜新市第三药厂生产的“天字前列康”药品的包装可疑,遂向辽宁省阜新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函核查。经查,该药品生产企业已于2004年6月被当地药品监管部门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所售批号为20050121的“天字前列康”药品系假药。

黄南州药监局执法人员从经销人员冯某的临时住处,查出并依法给予没收了标示为辽宁省阜新市第三药厂生产的批号为20050121的“天字前列康”药品50盒,案值5400元,同时查出“天字前列贴”(标示为赠品)42袋,药品宣传单4000余张。

经查,经销人员冯某持有“辽宁省阜新市第三药厂”的法人委托书、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等一整套资质材料。经销人员冯某供述,该批药品是从陕西咸阳一药品经销人员处购进,相关资质由该经销人员提供。

经过进一步检查落实,该批药品未在黄南地区销售出去,未流向我局辖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