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查处“鹿鞭丸”等假药

时间
2003-11-21

近日,洛阳市药监局根据群众举报,与公安部门联合出击,在该市老城义勇小区端掉一制售假药窝点,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据了解,此案涉案金额达11万余元。

10月中旬,该局接到群众举报,洛阳康达药业公司一零售店正在销售的药品鹿鞭丸怀疑为假药。接到群众举报,稽查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对该药品零售店进行检查,在柜台内发现2盒鹿鞭丸。经初步调查,该药品是“吉林春光药业有限公司”派驻洛阳的业务员胡某推销的。稽查人员在未惊动对方的情况下,提取了样品,并及时向吉林省药品监督部门发出协查函。协查结果表明,吉林根本没有“春光药业有限公司”,鹿鞭丸显然为假药。

该局根据协查结果进行分析,认为市内几家零售店都在销售上述假药,很可能此假药出自同一个渠道,仅从面上查处,扩大不了战果,必须追根寻源。该局依据案情分析结果,进行了三天三夜的蹲点守候、跟踪布控。在掌握其具体的违法情况后,联合市公安局执法人员连夜火速出击,抓获了冒充“春光药业有限公司”业务员的胡某、范某,端掉了他们在义勇小区的制售假药窝点。执法人员在该窝点现场发现了标示“吉林春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鹿鞭丸、皇春宝假药7箱和销售账册,还有数10家药品生产企业加盖公章的许可证法人委托书复印件及制假工具、药品包装材料、宣传材料等。

目前,两名涉案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