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局查处假药“风湿骨痛丸”

时间
2008-02-18

执法人员巧辨蛛丝马迹 千里协查确认假冒药品 据中国医药报安徽讯 日前,安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成功查处一起经营假药案,一家药房因从非法渠道购进假药“风湿骨痛丸”被处理。

近日,一位消费者来到安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工作人员说他从市内某药房购买了一种叫“风湿骨痛丸”的药品,买回家刚开始服用时感觉有效,身上关节疼痛有所好转,后来就没有什么效果了,他怀疑该药品掺入了激素类药物,请工作人员帮助辨别一下。工作人员将该药品包装上标示的批准文号“Z64020009”输入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数据库。经查询,数据库显示批准文号对应的药品确系此名称,标示厂家为宁夏第二中药厂。同时,正规药品包装上应有的文号、厂家、厂址、规格、功能、主治等它都有,似乎不是假药。但这位工作人员又仔细察看,发现药品外包装上标示的功能主治与药品说明书上标示的功能主治不一致。经验提醒他:生产厂家一般不会将一个品种的功能主治弄出几个版本来。于是,他立即将此情况向领导作了汇报。当日下午,该局安排执法人员来到被举报的药房,进行突击检查。经查,该药房现场不能提供此药品的购进发票和购进记录,此药品系从非法渠道购进。执法人员当场对库存的该药品进行了查封。

为进一步确认该药品的真伪,安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又发函致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请求协查该药品的真伪。日前,固原市局已复函证实,该辖区内曾有一家叫做宁夏第二中药厂的合法药品生产企业,经过数番改制,该企业自2007年1月起已变更为宁夏六盘山药业有限公司,但该厂家从未生产过这位消费者购买的批号为20071114的风湿骨痛丸。至此,假冒产品方才原形毕露,这个“风湿骨痛丸”属假药无疑。目前,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