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落实“四抓”深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

时间
2007-01-30

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广大农村食品消费安全,一直是桐乡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该市以实现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到位和立足长效为目标,落实“四抓”,不断深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关口前移抓基础。对进入食品行业的市场主体进行严格审查。在登记时认真核查卫生许可证并进行场地环境的实地核查,对不具备登记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经营户,坚决拒之门外;登记后采取抽查的形式根据食品经营户登记档案,对其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建议书等前置条件进行实地检查,对违反登记规定的,发出整改通知书。同时,以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为契机,把好食品经营企业“二次登记”关,查验、规范食品经销单位的经营活动。

二是属地监管抓职责。依法清理规范农村集镇食品经营主体,重点是农村偏远地区容易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地方。本着“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的原则,以工商部门为主,依托“经济户口”开展检查,制订“二图一书一帐一卡”制度,明确职责,将监管职能延伸到每个行政村。

三是专项整治抓重点。对群众反映大,假冒伪劣食品问题较多的农村集市及城乡结合部的食品集散地,由工商部门组织辖区工商所进行重点监控,重点查处经销“三无”及过期食品,两照不全和不具备食品卫生条件的小作坊,季节性或临时开业的经营户。抓住食品消费节日性、季节性强的特点,锁定整治重点,采取拉网式检查与集中突击检查相结合、重点整治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的方式,强化监管力度,及时清除食品安全隐患。

四是宣传教育抓意识。针对农村信息相对比较闭塞,百姓食品安全意识较弱,食品质量辨别能力较差的现状,该市在做好日常监管的同时,将消费维权的力量重点放在农村消费者的观念转变上。采取了多种形式宣传食品卫生和食品鉴别知识,现场教群众识假认假,并通过农村广播、集贸市场内及各类宣传栏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增强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