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食品安全案件举报首接负责

时间
2007-02-07

据中国医药报讯 近日,山东省高唐县建立起食品安全案件举报“首接负责制”。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量大,群众对监管部门的职责了解不够,致使举报案件查处效率不高。为了防止食品安全举报案件在各职能部门之间发生推诿、扯皮现象,高唐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要求各成员单位在接到食品安全案件举报后,对属本部门职责范围的案件快查快结,并做好情况反馈;对不属本部门职责范围的案件,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应受理的部门查处;对属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职责范围的案件,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由该办公室提出意见,通知应查处部门。应查处部门在接到通知后要限期查处案件,并将查处结果反馈到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和首接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