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推行沿街“三小”从业人员健康检查

时间
2007-06-20

提案催生新举措

——芜湖推行沿街“三小”从业人员健康检查 小作坊,特别是沿街“三小”(小排档、小豆腐店、小粮油食品加工作坊)食品生产经营店铺及排档历来是各地食品安全工作当中的重点和难点之一。尽管各地“三小”存在不少问题,但由于这些生产经营方式能够满足百姓需要,因此食品安全部门不能因噎废食,只图管理上的方便而对它们一关了之。

与“三小”相关,本报也曾经以话题讨论的形式分别以“小作坊整治:是疏还是堵?”(见本报2007年3月22日A8版)和“马路食品摊点:‘禁’还是‘放’”(见本报2007年5月8日A8版)为题从其存在的合理性及整治办法等角度与各地读者进行过广泛的探讨。

令人欣喜的是,安徽省芜湖市食品安全部门没有将问题仅仅停留在理论探讨的层面上,而是从当地实际出发,依据充分的调研着手解决沿街食品生产经营店铺及排档中存在的问题,以确保群众健康。——编者按

“沿街‘三小’(小排档、小豆腐店、小粮油食品加工作坊)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复杂,健康检查工作刻不容缓。”2006年4月,安徽省芜湖市政协第001号《关于加强“三小”食品企业监管》的提案摆到了芜湖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的案头。

在此后一年多的时间里,芜湖市局根据这份提案,组织和协调该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进行了深入调研,进而在全市开展了芜湖市沿街食品生产经营店铺及排档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

■深入调研 提出目标

在提案办理过程中,芜湖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对小排档、小豆腐店、小粮油食品加工作坊等沿街食品摊点进行了深入调研。

调查结果显示,该市大部分沿街食品摊点持证率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领证率都相对较低。在调研过的644户小排档中,持有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有242户,占37.6%;57户豆制品加工作坊中,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只有3户,领取卫生许可证的也只有5户;调研过的3户小粮油食品加工作坊无一具有食品生产卫生许可证;在对1630名从业人员进行的健康证检查中,只有616人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率为37.8%,无证上岗现象较为严重。

面对不具备卫生许可条件便不能发放卫生许可证,而无卫生许可证便无法予以工商登记的两难境地,芜湖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从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出发,果断协调卫生防疫部门先行对沿街食品生产经营店铺及排档从业人员开展健康检查,力争在2007年内全市沿街食品生产经营店铺及排档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率达到85%以上。

■条块结合 落实责任

芜湖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指定市卫生防疫部门牵头组织开展推行沿街食品生产经营店铺及排档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并在条块结合的基础上落实各级卫生检疫部门的责任。

芜湖市卫生防疫部门主要负责沿街食品生产经营店铺及排档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的统筹安排、组织指导以及食品企业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档案网络建设维护等工作,实现相关信息互联互通。各区级卫生防疫部门具体负责组织沿街食品生产经营店铺及排档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健康证的建档登记发放、监督检查以及食品生产经营业主与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

在沿街“三小”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过程中,该市各区级卫生检疫部门对健康证的建档登记坚持逐户建档,随时更换,随时体检,随时登记,做到底卡照片与本人相符,控制好每一个体检环节,杜绝替检现象,确保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的严肃性、准确性。同时,教育食品企业、店铺、从业人员提高对健康体检的认识,加强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

■部门联动 齐抓共管

经调查分析,芜湖市沿街食品生产经营店铺及排档存在以下特点:沿街“三小”企业点多面广、呈分散式生产经营;流动性大、随季节和市场需求频繁更换经营方式和经营内容;从业人员大多是下岗职工或低保户等。

为确保健康检查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芜湖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等有关领导同志曾多次召集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质监和市容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间要加强协作,实施联动,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共同推进。

市工商、质监部门对积极配合和参与健康体检工作的下岗职工和低保户等食品生产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给予相关政策性照顾;获准从事沿街“三小”企业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卫生医疗机构相应开通绿色通道,坚持一切从简、从速,不给参检人员增加任何负担;市容管理部门则在强化马路食品摊点市容管理时,坚持把健康证明作为市容证照管理的先决条件,凡发现马路食品摊点业主和从业人员不能提供有效健康证明的,实行第一次劝说教育,第二次发现便予以取缔的办法,从而极大地推动了沿街食品生产经营店铺及排档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

■监督检查 确保实效

为保证沿街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的顺利推进,芜湖市卫生防疫部门不断加强对辖区内各区健康检查工作开展状况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相关成员单位通报阶段性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也适时对市卫生检疫部门的该项工作开展督察。

市卫生检疫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坚持做到人证相符,发现废证坚决予以没收,并监督其重新体检;对无证上岗人员及制造假证现象,依照《食品卫生法》的有关条款,对生产经营业主和个人进行处罚。与此同时,监督人员还进一步加大了相关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教育广大食品生产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提高卫生素质,使其知法懂法守法,强化上岗之前健康体检的法律意识,从而使食品生产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自觉养成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主动地参加健康体检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