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试行假劣药品先行退付制度

时间
2007-12-19

据中国医药报讯 近日,山西省长治市一群众购买到假药,反映到长治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之后,该局对其全额退付了400元的购药款,成为长治市试行购买假劣药品“先行退付”制度以来全市首位受惠者。

据该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山西省局的有关规定,凡是山西省境内消费者从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零售企业购买了假劣药品,符合一定条件,均可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获得先行退付购药款。于是,该局积极推行此项便民措施。

该局一名负责人说,此举是切实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实际行动,旨在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用药合法权益,调动全社会广泛参与打击假劣药品的积极性,是强化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共服务意识,转变作风、狠抓落实的具体体现,既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绿色通道”,又有效打击了制售假劣药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