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局三项制度促进药品经营日常监管规范化

时间
2008-04-25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在总结前阶段药品市场整规工作经验的基础上,2008年药品市场日常监管将通过三个制度促进监管工作规范化。

一是检查频次依照《厦门市药品零售企业安全信用分类管理方案》进行。《方案》根据药品零售经营企业质量管理状况、管理水平、药品安全风险因素等将其分为守信企业管理、一般企业管理和强化管理三类,按照不同类别开展不同频次检查。

二是执法检查依照《厦门市药品零售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细则》。《细则》将检查项目细化分解为24项,其中关键项目12项,一般项目12项。执法人员对所列项目及涵盖的内容进行全面检查,逐项作出肯定或否定评定,根据存在缺陷项目程度评定出检查结果。

三是跟踪监管动态依照《福建省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现场检查工作记录本》。《记录本》由单位基本情况表、药学技术人员情况表、现场检查记录表和整改情况或其它意见反馈表组成,由被监督单位保管,用于记录药品监管人员在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现场检查情况,以便跟踪药品执法检查情况以及涉药单位的药品质量管理情况,真正将药品经营日常监管规范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