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祝县局立足“四个强化”开展兴奋剂专项治理

时间
2008-06-11

近期,天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本县实际,立足“四个强化”,认真开展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强化领导,统筹安排。该局成立了兴奋剂生产(研制)经营使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天祝藏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重点,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二是强化监督,规范管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重点查医疗机构制剂室研制的含《兴奋剂目录》中物质制剂的销售行为;查未取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是否存在违法销售行为;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销售除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经营、使用的含兴奋剂药品是否标有“运动员慎用”字样;督促经营企业在药店明示“禁止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严格凭执业医师处方销售胰岛素和含有兴奋剂药品的销售。三是强化培训,提高认识。组织各药品生产(研制)、经营企业负责人、医疗机构药械科负责人、有关执法人员学习《反兴奋剂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对反兴奋剂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企业“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和守法经营的自律意识,规范生产(研制)、经营使用行为。四是强化宣传,营造环境。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召开座谈会、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咨询服务等多种途径,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反兴奋剂条例》的各项规定和反兴奋剂工作的重要意义,着力营造规范经营、使用兴奋剂及含有兴奋剂药品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