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创建“食盐安全村”活动

时间
2008-06-16

据中国医药报讯 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盐违法活动、消除食盐安全隐患、保障城乡居民身体健康,日前,河北省邯郸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在全市农村范围内开展食盐安全村活动。

此次活动明确了创建食盐安全村的重要意义,规定创建食盐安全村的标准、原则、对象、目标及考核细则,提出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标。创建食盐安全村的原则是:坚持宣传引导,不搞硬性摊派,坚持务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创建对象是:根据实际情况,在大名、馆陶等东部九县的部分乡村先行试点,其他县(市、区)结合实际适时展开,争取在2010年前全市农村均达到食盐安全村标准。创建目标是:全市试点创建500个食盐安全村,其中2008年要完成50%的创建活动,2009年全部达到食盐安全村的标准。

创建食盐安全村首先组织要健全。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要高度重视食盐安全工作,要机构健全、责任明确、有专人负责,县对乡、乡对村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村对居农户签订食盐安全公约。其次宣传要到位。对村民普及碘盐政策、法律知识和食盐安全教育,书写墙体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经常性检查服务。三是供应要有序。按照千人设一点的原则设置碘盐供应点,村中供应点要实现三统一,即统一标示、统一价格、统一渠道。四是监督要有力。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村中食堂、摊点、酱菜加工作坊、学校、工地等集中用盐单位的监管。村民不携带、购买假冒伪劣食盐回村,运输车辆不送、不携带非法食盐产品进村。五是指标要合格。创建活动的最终目的是,全市食用碘盐合格率要达到100%,中小学生甲状腺肿大率达到5%以下,汞碘合格率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