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合力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作者
中医世家
时间
2022-07-03

近年来,甘肃省全面落实中医药法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政策措施,注重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制定完善配套法律法规,着力深化《中医药法》落实。

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甘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的发展。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会、省长办公会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实施中医药振兴工程,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建立了以省政府省长为召集人(组长)的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综合试验区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中医药发展中的重大事项,组建专门的工作班,实施“七个一”推进机制(产业、领导、蓝图、政策、链条、特殊班级、掌握)协调促进省中医药产业发展,2020年首次召开省中医药会议,全面系统安排中医药发展,形成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部门协调、上下联动、共同管理工作机制。

完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甘肃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促进中医药全面融入疾病预防、治疗和康复的全过程。省人民代表大会颁布实施了《甘肃省中医药条例》,明确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贯彻中西医同等重视的方针,坚持继承精华,保持创新,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的特点和优势,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条例》的制定充分考虑了中医药的特点和区域特点,满足了我省中医药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标志着我省中医药全面发展的标准化和法治轨道。省委、省政府发布了《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了6个方面的23项措施,加快甘肃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了九个项目,促进了全省中医药特色的发展,形成了符合实际需要的法律和政策体系。

加强配套政策支持

省发改委等9个部门联合印发了《甘肃省发改委》“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全省中医药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省卫生、教育、药品监督管理、医疗保险等部门发布了深化医疗教育协调,进一步推进中医药教育改革和高质量发展措施,支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创新发展、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实施细则、医疗保险支持中医药继承创新发展等配套政策,共同推动中医药继承创新发展。深化扩大中医药参与医疗改革,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西医诊疗“同病同支付标准”提高中医院床位补贴标准1.5倍,将列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目录的200个中医诊疗服务项目纳入全额报销范围,全额报销村卫生室中医一般诊疗费用。结合中医药和民族医学的实际发展,增加和调整了39个西藏医学诊疗项目,将27种民族医学和44种具有地方标准的中药饮片纳入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积极引导群众优先使用中医药。增设“辩证饮食指导费”调动临床调理中药饮食的积极性。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后,将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全省备案中医诊所454家。近2612人出台了中医专业医师资格考核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医师资格考核。

加强执法监督宣传

制定发布了《关于改革和完善医疗卫生产业综合监督制度的实施意见》,改变了过去单一形式和战斗的监督工作模式,建立了医疗机构综合监督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开展了全行业、全要素、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学习、宣传和贯彻中医药法和法治政府建设,“七五”普法工作相结合,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大型免费门诊、专题讲座等形式,推动中医药法进入机关、单位、医院、学校、社区,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促进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