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中医药“五大中心”创建实施方案

作者
中医世家
时间
2022-07-08
摘要

近日,吉林省卫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吉林省中医药》“五大中心”创建实施计划,计划到2025年底,在全省各级医疗机构、中医康复诊疗中心、中医老年病诊疗中心、中医传统诊疗中心、中西医结合诊疗中心建立一批中医治疗中心“五大中心”。

根据计划发布的支持“五大中心”建设标准:中医预防疾病诊疗中心专职中医医务人员三级医院不少于10人,二级医院不少于5人,中医医务人员比例不低于70%(不含体检中心)。该中心可提供健康状况识别和评估项目、健康护理咨询服务、中医特色干预技术等医疗服务。根据专业发展方向和建设规划,积极探索和创新技术方法、干预手段和设备研发。加强中医药建设“治未病”宣传中医保健理念和知识,开展中医保健巡回宣传,编制实用的中医科普保健资料,创造良好的中医保健知识“治未病”健康的文化氛围。

中医康复诊疗中心应具备为住院和门诊患者提供康复咨询、康复评估、康复治疗等服务能力,并根据中医康复需要配套专业设备,包括康复评估设备、康复治疗设备、康复急救设备和康复信息设备。在二、三级医院配备的执业医师中,中医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不少于70%。中心应充分利用中医理论知识和相关辅助检查,开展中西医诊断(包括中医疾病诊断、中医证候诊断、西医疾病诊断)和康复评价、治疗、护理等基础治疗。中心应参与制定各种疾病的地方中医康复标准,全面引领该地区中医康复的发展。

中医老年病诊疗中心应设置候诊区、诊所、检查室、治疗室(含中医治疗室),通道设计无障碍,治疗过程方便,有能力提供老年病急诊治疗服务。设立老年病宣传教室,可开展50人以上的老年病宣传教育,设立老年病房。在配备的执业医师中,三级医院和二级医院至少有2人,1人可以宣传中医老年病的相关知识。三级医院和二级医院的护士长应具有2年以上的临床护理经验,1年以上的老年病科。注重继承和发扬中医传统诊疗技术,积极探索和创新中医老年病诊疗技术。依托老年病宣传教室等平台,为老年人开展健康教育讲座,普及健康知识,积极与养老机构合作“医养结合”试点。

中医传统诊疗中心应设立中医专科诊所或中医特色治疗室,注重中医传统人才培养“师带徒”形式,为高水平中医人才的成长提供了一个平台。中心应采用中医、针灸、按摩等中医方法,为患者提供预防、治疗、康复等服务。中医适宜技术和中医保健服务应广泛应用,其中三级医院不少于40家,二级医院不少于20家。注重将著名中医的学术思想和经验应用于临床实践,使著名中医的经验“常规化”,有效提高疾病治疗水平和效率。

中西医结合诊疗中心应在医院设立独立的中西医结合或中医科室,完善的中西医结合诊疗体系,选择适合中西医结合诊疗的疾病,制定相应的诊疗指南和计划,建立中西医结合医疗质量控制标准体系,推动中西医结合诊疗服务水平的提高。医院纳入中西医结合,三级医院不少于10家,二级医院不少于3家。中心配备一定数量的中西医结合科研技术设施设备,建立中西医结合科研平台,取得一定的创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