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支招:我国中药材期货交易尚需制度保障

时间
2005-11-17

目前,祖国内地期货交易无论从规模、资金流量、市场参与程度等方面都已企稳,并呈现增长迹象。但目前正在交易的几个品种中,交易量、资金量相差十分悬殊。随着市场的全面活跃,交易品种单一、市场容量小的矛盾日益突出,并成为制约期货市场稳步发展的主要因素。因此,改革期货新品种上市机制,尽快推出新品种是当务之急。而中药材作为一种特殊商品,也有可能成为期货市场中新的品种之一。

药材可入期货市场

期货作为一种调节供销、发现价格和规避风险的工具,有其独特的优势。但是,并非所有的商品都能够直接进入期货市场。一般认为,可在期货市场交易的商品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价格频繁波动、可贮藏、商品品质能明显地进行评价和划分、大量生产和流通。

分析中药材的商品特征,具有进入期货市场的条件。首先,中药材的现货交易价格风险客观存在,不同产地的产品价格差异较大。例如,全国药姜种植基地虽均通过GAP认证,但其价格也将因为产品品质的不同而有差异。中药材种植的产业化,使生产企业比传统种植农户承担了更多更大的市场风险。经过GAP认证的中药材种植基地,由于需要严格控制中药材的质量,在一个种植周期内,在肥料、农药、人员、设备、管理等方面将耗用大量资金,因此,生产企业希望能减小由于价格波动而带来的投资收益风险;另外,由于GAP基地产品价格必然比未达到GAP要求的要高,无论是各级经销商还是终端用户都将在中药材上投入更多的资金,他们同样希望锁定成本,回避市场风险。

其次,许多中药材特别是植物药材在经过初加工后都能长期保存,符合期货交易的要求,但由于中药材的特殊性,中药材的包装、运输、贮藏都必须依照GAP的要求执行,以保证中药材品质的稳定性。

第三,大部分的中药材在等级、规格、质量的划分上是可行的。GAP基地的产品是比较稳定的,不同GAP基地的同种产品在成分上有所差距,可以在等级、质量上进行划分,产品规格可以根据市场需求,由生产企业加工成不同的规格,如中药切片。

第四,伴随着天然药物的兴起,世界对中药材的认可正在逐渐加大,可以预知中药产量将会逐渐增大。目前,有些药品已经具有更大的发展潜质,例如药食两用的干姜、大蒜、川芎等。

面临的两大问题

中药材期货首先是“期货”,然后是“中药材”,这决定了其发展可能存在两大障碍:1.国内期货市场不够健全,市场规模较小,交易品种少,制度建设有待完善;2.中药材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进入期货市场,存在着一些特定的障碍。

这些障碍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中药材品质的衡量如何标准化?期货本身就是一种全面标准化了的远期合约。标准化的内容包括:商品品质的标准化、计量单位的标准化、交割月份的标准化、交割地点的确定。其中,商品品质的标准化是最关键的因素。

商品品质标准可分为外观标准和成分标准两方面。从外观标准上看:目前中药材市场上已经对其进行了基本划分。例如,在等级标准方面,如一等白芷,规定每公斤36支以内;二等每公斤60支以内;三等每公斤60支以外。这些标准的存在初步奠定了期货的基础,但是这种划分仍然比较初级,有待加强。从成分标准上看:中药材成分的基本达标是其成为药材的前提,而成分的检测还必须是快速、准确、简便,以保证实物交割的顺畅。但由于中药自身成分复杂,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其次,中药材的交易数量不够大。目前,进入期货市场的多是影响国计民生的大品种,与其他农副产品相比,中药材绝大多数都属于市场需求量较小的商品,在国际上并不普及,国外的种植和销售均未形成气候。这样的小品种进入市场有没有必要,一直存在争论。

第三,开辟一个新品种,意味着一套新制度的建立,新检测手段的实行,新会员、账户等的建立,如果交易的品种不太重要,那么必须考虑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是否值得。而且没有足够的交易量,其价格发现机制未必能正常运行。新品种刚刚上市,交易清淡,持仓规模很小,而中小投机者对新品种价格运行特性缺乏足够的了解,也不敢贸然入市交易。在持仓规模小、市场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下,大的机构投资者交易策略实施难度加大,入市积极性也不高。

发展策略与建议

我国期货市场已逐渐走上规范发展的轨道,市场功能也得到了较好的发挥。许多有远见的生产者已经认识到期货市场的作用,积极参与和利用期货市场,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但是,中药材期货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在目前期货市场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必须针对具体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建设。

中药材农户以家庭为单位,是分散而小规模的生产组织形式,存在对市场信息了解程度低、交易费用高的状况,同集中而大宗的期货交易方式相矛盾。可以借鉴国外经验,例如在美国,农民参与期货市场的方式有多种,大的农场主资金实力雄厚,信息来源充足,可以直接参与期货市场,但大多数农民则是通过合作社的形式间接参与期货市场。我国可根据资源优势和农业发展的特点,鼓励农民成立各种不同类型的农民合作组织,由农民自己经营管理,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合作社可以帮助农民利用期货市场规避风险,并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市场信息和有价值的建议。

对各地中药材合作社或中药材订单公司进行统一编码,审定资格后授予有条件的公司期货交易所会员资格,让有规模和规范的企业、协会进入期货市场。对于一些已经通过GAP认证的药材种植基地单位,可直接授予会员资格。

目前,中药材期货建设中有些困难是可以通过制度设计来克服的。可以选择一两种种植和交易量都比较大的中药材品种进行试点,例如“药中老大”甘草、药食两用的大蒜等。由于中药材种植和现货交易量比起现有期货品种来偏小,因此交易单位可适当调低,以保持总交易手数控制在一定数量,例如,将交易单位规定为2.5吨/手。

在目前的情况下,对中药材这种新的小品种期货,在期货交易的制度上设计严格一些是可行的。具体措施可以包括:将交易保证金的比例适当提高,并在进入交割月份后,大比例提高;对中药材经纪公司会员进行资本、能力等的审核,实施投机头寸的限仓制度;交易所对中药材套期保值申请的经营范围、业绩、现货购销合同等进行审核,核定其套期保值头寸。另外,交易流程的设计需流畅,可以引入指纹图谱等技术以便进行成分鉴定,交易地点必须选择适合放置此类仪器、拥有成熟技术和人员的地点,并以货物交割的方便为前提。(作者单位:澳门大学中华医药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