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药品交易法规实施 药品零售企业"反应不一"

时间
2005-12-13

12月1日,《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正式实施,消费者可以在网上购买非处方药了。药品零售企业对此反应不一,积极响应者有之,观望者亦有之。

新规定当然是好事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办公室的邢先生说,我们目前还没有网上售药,但开展了网上咨询业务,告知购药者可以在哪一家店面购得自己想买的药品。对新规定我们并不了解,也没采取具体措施。没有开展网上售药是因为这之前国家政策不允许,如果有了新规定,我们肯定要尝试一下。

北京医保全新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戴经理则表示,出台新规定了吗?我们目前没有网上售药,要是有新规定我们一定会好好研究,这毕竟是一件好事。

德威治大药房连锁医药有限公司刘经理说,既然是放开一种全新的服务方式,别人做,我们当然也要做,现在已经开始申请网上售药资格。但据我们了解,消费者对这种形式不是特别认可,而且网上配送时间可能较长,安全性也存在疑虑。

提前预热影响不大

养生堂药店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我们已经开通了网上售药,除了草药的各类药品可以销往全国各地。至于处方药,会通过传真确认购药者的处方,不过一般情况下,购买处方药的顾客不多,网上销售主要是计生药品和非处方药。对于新规定当然知道,目前正在调整网络,相关工作也肯定要变动。不过,新规定对我们影响不大,我们主要还是靠店面销售,开通网上购药主要是为了提升知名度而已。

京卫大药房网上售药部的卢先生则表示,我们的售药网站运行了大约一年的时间,主要向全国销售处方药以外的药品,目前的销售业绩不便透露,但整体运行不错。药监局的新规定实质上是不允许药店在网上将药品卖给药品批发销售公司,因此这一规定对我们没有什么实质性影响。我们的网站以前主要是一个宣传的窗口,总体上是一个网上客户服务部。针对新规定,我们正在向药监局积极申报资格认证,也制定了新的网络发展规划,增加投入,重点建设。

早有设想只欠时机

早在2003年,国家药监局对网上售药没有明确表态之前,老字号企业同仁堂药店就很想尝试一下这种现代化的营销方式。随着药监局一纸禁令,同仁堂的网上售药计划就此搁浅。近日,该药店办公室刘先生表示,前期准备工作都做好了,对网上售药还没形成什么具体想法,也没向药监局提出申请。作为有着悠久历史的老店,我们在中老年顾客中有着很高的认知度,但年轻人更倾向于网上信息的发布和获取,为争取不同年龄段的顾客,同仁堂对网上售药这种形式是认可的、积极的,市场也是有需求的,我们也早有想法,目前差的只是时机。

重新开始做过的事

作为我国最早开通网上售药的网站,健康网于1999年推出了针对个人的网上药店,并实现了网上定单和网上支付。随着2000年药监局禁令出台,健康网站的周总表示,我们遵从规定,但多少有些遗憾。在1999年,我们就深感偏远地区的网民特别需要通过网络来购药,今天,这一需求已经成百倍地增长了。新规定对于健康网这样的中间服务机构、药品生产企业和面向个人售药的机构都作了详细的规定。有利于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减低交易成本,为网民提供更好的服务。规范网络,严格管理是必要的,适当放开我们更是欢迎的。事实上,我国网络上的实质售药从来都没有中断过。新规定有利于将在法律框架下规范操作的企业吸引到网络售药中来,从而便于网民到获得认证和批准的企业和网站购药,对企业和网民都是有益的。

但新规定毕竟需要一个解释的过程,比如它规定售药的网站必须是依法获得药品零售权的企业,这样健康网就只有和药店合作才能进入这一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