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印度反倾销 中国青霉素企业进入备战状态!

时间
2006-02-20

背景新闻:

1月16日,印度商工部反倾销调查局发布公告,决定对我国出口的青霉素工业盐提起反倾销调查,调查期为2004年10月1日至2005年9月30日。印度起诉方以结构价格作为正常价值计算的倾销幅度为84.92%。

“如果反倾销调查成立,印度进口商比国内青霉素生产企业损失更大,这样的结果谁都不愿意看到。当然,我们会全力应诉!”2月7日,中国青霉素年产量最大、对印度出口量最多的企业——河南华星制药厂副厂长张全义语气坚决地说。

此时,不仅华星一家,华北制药、石家庄制药、张家口吉斯特等国内青霉素生产企业也都进入了备战状态,应诉已经成为他们共同的行动。

此外,哈尔滨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鲁抗医药进出口公司、四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东方医药进出口公司也都成了印度认定的被告企业。此时,共同的利益已经将国内青霉素企业紧紧联系到一起。

风波又起

其实,早在2004年7月,印度对我国青霉素启动3个月“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条款”的时候,就已经传达出印度有可能“制裁”中国青霉素的讯号。“特保”结束后,国内青霉素生产企业虽然一再表示出口量受其影响微乎其微,但是据天津口岸数据显示,2004年8月天津口岸对印度青霉素是出口下降幅度高达91%。许多企业因惧怕退运、滞报等巨额损失,不敢贸然出口。某制药公司向天津海关预先申报出口青霉素,因受印度“特保”政策影响,与印方签订的12个货柜青霉素出口合同,6个货柜共计13.5吨青霉素遭到退运。

近年来,随着国内青霉素产量不断放大,中国青霉素在全球贸易中掌握了话语权。然而,以保护本国行业利益为出发点的各种贸易制裁也纷至沓来。据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统计,印度是对我医药产品立案最多的国家,从1990年以来,在我国医药类产品遭受国外反倾销共43起案件中,有22起是印度提起的,涉案产品均为化学原料药。

据健康网一位原料药研究人员介绍,由于气候、成本等原因,近年来印度已经逐渐淡出发酵领域,印度原有的5家青霉素生产企业到目前仅剩一家。“中国在发酵领域优势突出,印度则在半合成领域领先,印度与中国作为世界原料药两大生产国,在贸易中已经形成了稳定的供需关系。”尽管如此,印度对中国青霉素出口仍有所忌惮。

国家商务部国际经济贸易研究院一位研究员分析认为,印中市场基础和环境相似,实力相当,已经形成了在制药领域竞争的态势。中国加入WTO后,在全球化公平贸易的框架下,其他国家已经不能在出口数量上设置贸易壁垒,因此只能采取其他贸易制裁手段保护本国利益,反倾销是常用的制裁手段之一。印度之所以频频发起反倾销,正是其保护本国经济利益的体现。

去年,由于原材料、动力、能源价格上涨和人民币升值因素影响,我国青霉素出口价格呈上升趋势,每吨在6美元左右。与此同时,国内青霉素企业在经历了第六次价格大战后,开始深刻反省,2004年下半年开始“瘦身行动”——有的企业转产,有的企业则向下游产品发展,企业自行消化原料,河南华星将年产1500吨青霉素的一个大车间改装转产成赖氨酸;石药将一些工业盐生产车间转产7APA(头孢类的中间体);华药也将几条工业盐生产线停产,改装生产青霉素下游产品。尽管如此,中国的青霉素出口价格仍低于印度产品的30%左右。

利益博弈

据印中贸易中心公布的2004年宏观经济参数显示,印度制药行业已经成为世界上第四大药品生产国,其产量占全球份额的8%,而且,目前印度已经有100多种制剂药获得美国FDA认证。

“印度和中国从基础条件上看,都具有劳动力充裕、廉价,资源丰富,工业成本低的优势,然而,印度在近十几年间发展步伐快于我国,主要体现在印度制药业由进口国转变为出口国,药品出口占到该国药品制造产量的60%以上,其中成品药出口占到其国内生产总量的15%。印度制药业正在成为世界级的制药大国。”健康网首席研究员吴惠芳说。

吴惠芳介绍,印度入世后政府承诺,在2005年1月1日后,对1995年以后申报专利的药品,提供为期20年的产品专利保护。因此,印度不少制药企业加快了新药研发的步伐。“由于印度企业将发展重点放在了研发领域,因此将基础原料药的生产和资金转向更为便宜的中国企业,在中国购买青霉素、6—APA、7—ACA中间体,进而生产阿莫西林、氨苄西林、头孢曲松等原料药。印度甚至在一项鼓励出口政策上明确,对为了出口而进口的产品实行退税制度。”

与此同时,印度政府在推行农民低保政策中,对药品实行政府限价,印度制药企业必须最大限度地降低原料成本,才能获得可观的利润。因此,在中国尽可能低价采购到原料是相当多印度企业共同的目标。

张全义对此深有体会。他抱怨印度企业太狡猾,曾多次对中国企业表示只要压低青霉素价格,他们就会大量进口,反倾销的事情由他们来解决。

据悉,本次诉讼正是印度仅存的那家青霉素生产企业(印度南方石化工业公司,简称SPIC)提出的,该企业是印度某石油企业的子公司。按照有关贸易条款,一家企业提出反倾销诉讼请求不应予以立案,但是此次印度却违反常规批准了单个企业反倾销的立案请求。张全义分析,正是由于印度青霉素生产行业急剧萎缩,生产企业硕果仅存,才促使印度下决心从拯救行业的角度出发,对中国青霉素提起反倾销。

“这里面不仅有国家利益,还有企业之间的利益博弈。印度这家企业拥有从原料到制剂的生产线,由于原料成本高于中国进口原料,因此其下游产品在市场上没有竞争力,该企业为了生存提出了反倾销诉讼。应该说,反倾销立案也是许多进口中国青霉素的印度企业不愿意看到的,反倾销一旦成立,不仅中国青霉素生产企业损失巨大,印度企业比中国企业也许损失更多。”一位业内人士说。

目前,印中贸易每年不过300亿美元左右,两国都曾表示要积极发展贸易合作,印度国大党还专门成立了印中贸易促进组织。然而,反倾销仍然在这一背景下发生了。这令中国企业始料不及。

如果国内企业尽早实现行业自律,今天的被动局面是否能够避免?

“价格是市场行为,谁又能左右得了。”医保商会法律部主任官宁云道出了商会的无奈。早在2003年,医保商会就曾多次出面协调青霉素行业自律,但都以失败告终。回首往事,今天的结果似乎早该预见。

未来进展

现在,对反倾销进展最为敏感的可能非华星莫属。去年,华星青霉素出口印度3000多吨,是企业利润的主要来源。华星也是国内青霉素巨头中惟一没有制剂产品的企业。

张全义表示,华星目前除了跟商务部、医保商会等机构积极沟通外,还在跟印度合作企业联系,希望通过印度企业的力量来影响案件的进展。张全义对印度有关部门的做法表示不满。他说,反倾销案件本应通过官方渠道传达到中国企业,但是印度却是在中国有关部门没有接到书面材料告知的情况下,便发布了公告。“印度一向随意性很大,这对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应诉的国内企业非常不利。”

上海小耘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张毅律师也表示,过去印度反倾销调查中采取过的一些做法,确实对应诉企业极为不利,应该引起中国企业的注意:一是印度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采用结构价格计算成本及正常价格。印度虽提出了申请市场经济地位的相关条件,但程序不规范,中国企业在应诉中很难满足这些条件。二是调查违法程序。例如,在印度反倾销调查当局于2002年8月对我国维生素E立案进行反倾销调查中,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积极应诉,聘请律师,按期递交了问卷,印度调查当局做出初裁:统一征收11.32~22.64美元/公斤的反倾销税。应诉企业对此裁定如期提交了意见。但却在中国企业没有得到调查当局任何要求提交补充材料消息、只有口头提出核查要求、没有书面确认的情况下,调查当局于2003年8月1日做出终裁前的事实披露,认为我国应诉企业“不合作”,没有提交要求的补充材料,对核查要求也没有答复。印度调查当局做出的终裁是,维持初裁结果。从整个案件情况看,印度调查当局违反调查程序,不履行对合作的应诉企业的指导义务,不听取应诉企业的合理要求,对此,中国应诉企业感到强烈不满。

据了解,目前国内企业应诉将从两个层次展开,一是企业通过应诉降低倾销幅度;二是商会组织企业集体对行业损害进行抗辩。官宁云表示,由于印度对我国反倾销的案件比较多,因此有经验的律师并不难找,关键是企业的重视程度,而且所有的涉案企业要形成合力。

张家口吉斯特公司是荷兰DSM在中国建立的合资企业,对印度属于定向出口。该公司负责出口的一位曲姓人士说,目前他们正跟印度合作方联系,争取规避反倾销制裁,因为定向出口并不对印度其他企业造成损害。

石药集团负责反倾销诉讼的梁经理告诉记者,原料药是中国制药业的优势,已经在全球形成了话语权,任何一家上规模的原料药企业都不可能放弃这个市场,石药会全力应诉。

据悉,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将在今年上半年出访印度,就两国贸易合作进行磋商,国内青霉素企业都对这次出访抱有厚望。“如果企业代表能组一个团跟部长一起到印度沟通就好了。”张全义说。

商务部国际经济贸易研究院那位专家则对医药行业表达了希望。他说,中国的医药产品整体来看低水平重复严重,供大于求,导致加入世贸后贸易摩擦逐渐升级。去年,国家已经将知识产权、科技创新提高到战略层面,未来医药领域在国际贸易中遭遇的突出问题将是知识产权与标准问题。虽然,反倾销案不一定最后都能成立,但是行业应该有所触动,企业也应该思考可持续发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