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采购深陷"公关"泥潭 费用过亿药企犯难

时间
2006-03-20

招标中介为坐收千分之五手续费喊冤

“两会”上“要求国家考虑取消现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话题言犹在耳,学术界会同业内几个利益主体同期也开展了相应的研讨。3月10日下午,“2006年卫生经济与管理论坛”在北京大学举行,本次论坛的主题恰恰就是“国家药品集中招标与采购政策”焦点话题。

据悉,国家全面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6年来业界要求停止招标采购制度的呼声不断。药企认为,由于医院在药品购销中的强势地位及“以药养医”体制没有改变,招标采购初衷无法实现,这一制度只是大大增加药企负担,使得招标中介机构成为医院之外的另一大获益方。而中介同样也在诉说公关之苦。而据了解,去年全国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案件达486件,案值1.46亿元。两会前夕中央确定的反商业贿赂六大“重灾区”中,医药购销因此不幸入围。到底谁是谁非?

药企难承招标沉重负担 中标后还需要后续公关,不少医院还要求二次“返点”

目前的药品招标收费项目繁多。据了解,诸如评审费、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进门费、管理费、入围费、专家评审费、中标服务费、药品质量检验费、会务费、场租费、磁盘费、网上招标培训费等合计多达十数项。几乎所有药企都有一批跑招标的专职队伍,这又是一笔巨大的人力开销。

据悉,北京市中介机构要求投标药企必须入网,中小企业须交3万元入网费,大企业入网费用竟高达12万元,按北京800多家药企计算,若全部投标,仅入网费一项中介商就可进账2400多万元。其他地方,如甘肃药企每投标1个品种大约须向中介机构交200元费用,5000个品种费用就达100万元。江苏一家不愿具名的药企负责人称,他们公司每年有40-50种的药品要到全国各地参与招标,招标不利的地方主要是招标过程繁琐,招标过程不公平,透明度不高,各地招标没有明确的规定,对药品的选择条件不明确。此外,中介公司收费也没有定规,比如在东北参与投标,中介收费从每种200元一直涨到每种1000元。

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2004-2005年一年时间杭州民生药业在全国各地招标费用已超过1亿元,华北制药平均每年花在招标上的费用约为2000万元,东盛集团每年用于招标费用也有几千万元,而山东新华制药光是市场部一个部门,仅标书费(15万元)、特快专递(9万元)、差旅费(25万元)3项,每个月就要花销近50万元。

“并非中标就万事大吉了,后续的公关费用仍不会少,从医院分管院长、药房主任、药剂科长到临床医生,都要‘打点’,否则医院可能很快就不进中标低价药。”一位药企负责人告诉记者,除了要给医院提供赞助费外,不少医院还要求二次“返点”,要不药品“货款”将押上3个月或半年以上。

中介似有“难言之隐”李宪法:千分之五的代理服务费不是高了,而是“太低了”

根据规定,药企每中标一个品种须向中介机构缴纳交易金额千分之五左右的手续费。最早开发药品网上采购系统的海虹医药电子商务公司,占据国内70%以上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市场和90%以上的网上采购,剩下的份额由其他中介机构分食。而据某中介透露,他们也有苦衷,为了保住“指定竞价平台”的席位,每年也要从招标收益中拨出很大一块用于方方面面的“公关”。

海虹属下海川药科医药经济研究所和中国人民大学一起成立的中国人民大学医药物流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宪法认为,目前药品招标采购制度大方向是正确的,只是政策执行还不够彻底,仍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现在不少企业向上级呼吁要取消招标采购制度,有不少情绪化因素。”李宪法称,如果取消这一制度,就意味着政府放弃了采购权,又回到医院各行其是垄断药品采购权的老路。

针对药企反映强烈的“药品招标采购加重负担”问题,李宪法表示,集中招标采购是为了降低药品交易成本,药厂提出负担加重并无足够数据支持。他引用国研网数据分析称,从整个药品生产行业来看,2000年-2005年间,我国医药工业产值从1132亿元上升到2531亿元,年均增幅17.46%,而同期药品销售成本费用则从212亿元增加到468亿元,年均增幅为17.16%,略低于收入增幅。而对于药企质疑的“代理机构手续费用过高”

问题,李宪法则认为,若招标采购制度真正规范运行、降低交易成本10%-20%,千分之五的代理服务费不是高了,而是“太低了”,像美国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高达药品成交金额的3%.2004年9月,卫生部等六部委曾联合发文要求进一步完善招标采购制度,要求各地以省为单位或地市医院之间联合招标,减少层级,但这一修正制度各地未能最终执行下去。“目前,招标采购制度在执行过程中被异化了。”李宪法称,像四川正在实行药品“挂网限价”,要求企业将价格在政府规定上限范围内的品种挂上网,每个上网品种收200元费用,这实际上是政府在医保定价外搞的“二次限价”,并非市场化采购模式,按说更不该再收企业费用。

各方声音

中介二次定价逼药企“二次公关”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秘书长王锦霞

“如果招标的对象是价格,那为什么药品经发改委定价后,药品中介机构作为第三方又进行二次定价呢?”王锦霞认为这实际上进行的就是二次公关,给药企带来沉重负担,直接导致价廉药品没人生产。

“如果招标的对象是品种,那么为什么药品的品种、规格一变再变?”她认为,现行招标政策的负面作用是,高价药品胜出,低价药品往往名落孙山,招标政策导致“逆向调节”,推动高价药物流行。

药品“成本定价”应变身“价值定价”北京大学卫生经济与管理学系主任刘国恩教授

刘国恩通过实证调查研究发现,在药品招标政策实施前,以心血管类药物为例,药品价格每上涨10%,医院的采购量上涨3%左右,而在政策实施后,药品价格每上涨10%,医院的采购量则上涨16%左右。

由于医院可以采购标外产品,2003年标外药品占总药品不到1%,2004年此比例变为4%,2005年又涨到9%,目前这个比例还在持续上涨。

实证报告还显示,医院更喜欢买高价药而不是低价药,而厂家通过改变规格和剂型重新定价加以迎合。

刘国恩建议,改进现行药品定价机制,将成本决定价格转变为价值决定价格,避免成本高而致价格高现象。

国际参考 规范前提下药品招标形式各国不同 世界卫生组织代表苏珊娜

“招标一定要保证有高质量药品生产,生产企业可以高效生产,患者可以购买到价格低廉的药品,医院要确保药品合理使用。”世界卫生组织代表苏珊娜介绍,国外招标采购方式各有不同———新西兰有400万人口,它采用的方式是由国家负责采购,国家向有良好信誉度、有质量保证的大型供应商,用低廉的价格购买大宗药品。

美国则是由某一私人机构进行大规模采购,进行捆绑降价,国家并不参与采购过程。

海湾地区由于每个国家单独需求量少,所以经常是6-7个国家共同采购,这样可以向更可靠的大型供货商以低廉的价格购买到需要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