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检索欠缺导致研发盲目:中药新药研发90%重复

时间
2006-05-23

据统计,我国的科研项目重复率达到40%,尤其在中药领域,我国关于中药新药的研发有90%都是重复研究。这是国家中药新药审评委员会在1994年得出的结论。

十多年后,作为顾问参加了那次审评的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研究员杨巨平认为这个结论依然成立。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助理魏衍亮也透露,国家专利局复审委员会每年受理的约4000件专利无效案中,大约2000多件会最终被宣告无效。也就是说,中国专利局签发的数百万件专利中,可能有一半会被漏检的外国专利、各国期刊论文,以及其他事实和规则予以推翻。

上个世纪90年代以后,跨国公司在华专利申请量以平均每年30%的速度高速增长。跨国公司为赢得中国市场乃至国际市场,利用在华的知识产权和专利的新“圈地运动”编制“专利网”,这已经成为众多企业和专家的共识。

面对跨国公司们日益密集的“专利网”,处于相对落后位置的中国企业可以采用自主研发新技术、购买、交叉许可等方法来寻求突破,还可以利用专利未注册、过期等途径来获得。但调查显示,不少中国企业只是盲目开发或引进,造成了大量的资源浪费。

“很多个人和企业信息不通,只是低头立项开发,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等研究出来去申请专利时才发现,别人几年之前就申请专利了。所有的投入都成了白辛苦。”原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数据研发中心主任刘延淮向记者感叹道。据她介绍,由于忽视事前的专利分析,或是因为专利分析手段落后而无法获得全面可靠的专利信息,使我国每年都存在大量的重复科研项目。

在专利数据处理方面已工作了20多年刘延淮曾接待过不少个人发明者,他们满心欢喜地来到专利局申请专利,结果却失望而归。“多可惜啊,要是动手研究之前能查一查,就可以有的放矢了。”

更让刘延淮感到痛心的,是国内很多企业和科研机构,在研发之前只是简单地在互联网上查一查,甚至任何调查都未进行,只是按照主观的设计考虑进行立项研究,结果造成大量的公共科研资源浪费。

在上海,全市40多万个企业中,63%的国内企业在研发前没有专利检索,这意味着是低水平重复甚至侵权。

“即使在科技部973计划、863计划和国家重大专项研究中,也不乏重复研究问题。”刘延淮指出。

避免重复研究的最好方法,就是进行事前的专利分析和专利检索。一般来说,目前各国专利局及国际专利组织通过因特网向社会提供以公开专利数据库产品为依托的低端公益性信息服务,我国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可以进行类似的服务。免费专利信息数据库系统一般都提供未经加工的原始专利信息,检索功能相对简单,但可以满足普通社会公众的简单检索需求。

另据统计,全世界发明成果的70%~90%仅仅出现在专利文献中,而不会出现在杂志、论文、会议报告等媒体上。同一发明成果出现在专利文献中的时间比出现在其他媒体上的时间平均早1~2年。而对于专业化的检索需求,例如,涉及特殊专业信息的主题检索、化学结构检索、基因序列检索、公司代码检索、精确的专利战略分析等,仍然需要专业化的检索系统支持。(作者系新华社记者)

相关链接:国内专利数据分析需借助国外数据库

目前,世界上最著名的国际联机检索系统包括:汤姆森集团的DIALOG国际联机检索系统、美德日联合建立的STN国际联机检索系统和法国的Questel-Obit国际联机检索系统等。这些联机检索系统中,有许多专利数据库是经过深度加工标引的,具有强大的检索功能,例如:化学结构图形检索功能、基因序列相似性检索功能等。他们所收录的专利信息在规范完整性及检索功能方面都远远超过免费专利数据库系统,而且,所提供的信息的权威性不容置疑。

但在我国,目前所有的专利和科技文献的数据库都无法做到这一点。甚至包括国内的专利数据,很多时候都需要借助国外数据库进行检索和分析。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内,都是国外数据库的老顾客。

据刘延淮回忆,2000年,他们受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检索43种药物是否在中国申请了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中国专利文摘数据库中只检索出其中13种药物、43篇中国专利;为保证检索结果的可靠性,他们又用同等英文检索式在美国化学文摘数据库(CAPLUS)中进行国际联机检索(联机检索费2000多美元),将检索结果限制成“中国专利”,查出36种药物、441篇中国专利。与在CAPLUS数据库中的检索结果相比,中国专利文摘数据库检索药物信息的漏检率在90%以上。

此外,如果客户要检索的药物没有确切名称,只有化学结构式,就完全无法在中国专利文摘数据库中检索了。长期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为国内许多客户检索中国专利中的药物信息,都不得不花费昂贵的外汇用国际联机检索系统在外国数据库中检索,否则,无法保证查全率和查准率。

但动辄每小时数百美元的使用费,几十美元一个检索结果的显示费,使我国研发机构陷入不查询会重复研究,查询又在科研经费原本不足的情况下还要花费高昂代价的境地。据了解,仅2005年,为了查询一些专利数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向国外检索机构支付了4000万元的费用。

刘延淮认为,为了满足社会公众对提高中国专利数据库检索功能的迫切需求和专利审查业务对化学物质信息日益复杂的检索需求,为了使中国专利数据库在检索功能和检索质量上尽快赶上国际先进水平,建立具有化学结构检索功能的深度加工的中国专利数据库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