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商业伦理价值论的思考:做经济人更要做社会人

时间
2006-06-14

“医药企业公民征文活动”自今年上半年开展以来,得到不少行业人士的热心支持和关注。来自药监部门、企业界、大专院校的各方人士纷纷撰稿,来稿中有的是从宏观层面进行理论论述,也有结合药企现状阐述观点,围绕着医药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企业伦理主题,阐明增强企业公民意识在医药行业实践中的意义。目前,征文活动仍在进行,欢迎业界人士结合行业和企业实际,继续踊跃投稿。——编者按

引言:

目前,医药商业发展面临极大挑战,由此出现不同的认识、观点和看法。本文试图客观地对当前医药商业存在的伦理价值“无用论”、“逆反论”、“得失论”、“死活论”等导因作简要的分析,并对医药商业四种伦理价值论做些粗浅的思考,使医药商业充分认识企业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关系,用优秀的传统伦理统揽医药商业伦理建设,以崇高的医药企业文化构建医药商业完美形象,明确医药商业不但要做一个“经济人”,还要做一个有责任感和道德感的“社会人”,成为一个真正的企业公民。

医药商业伦理是医药企业伦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药商业在处理企业内部员工之间、企业与社会、企业与顾客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的总称,其伦理价值论是人们对医药商业企业在营运过程中的道德和行为准则的各种观点、认识和看法,其根源于医药企业文化,集中体现在医药商业道德“仁、义、礼、信、智、和”的文化内涵中。

社会制度、文化、伦理、经济的发展程度影响着医药商业伦理价值论,不同的社会历史发展阶段产生不同的医药商业伦理模式。在现行体制下,医药商业伦理模式由计划经济时代的单一性伦理模式走向市场经济时代的多样化伦理模式,并发展为多样化、多元化的医药商业伦理价值论。

关于医药商业伦理价值的悖论

当前,我国的医药商业面临着来自市场新进入者的威胁、供应商的挤压、购买者的挑剔、同行之间的竞争、外资的进入等状况,现实迫使医药商业企业重新思考作为医药流通中间环节有无继续存在的必要性,因此也产生了多种不正确甚至是歪曲的医药商业伦理价值论。

一、伦理价值无用论。在现行体制下,医药商业的最终目标是谋求生存、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医药商业与其他市场主体的关系是一种经济利益关系,因此医药商业和伦理无关,也无需讲究伦理道德。更何况在激烈竞争中,企业自身的生存和利益都无法保障,更谈不上伦理价值。

二、伦理价值逆反论。许多没有、不讲伦理道德的医药企业大发横财,在积累了大量原始资本积累后再来谈伦理论道德。因而讲伦理价值只是个别“强者”手中的一张玩牌,是一种自欺欺人的战术手段。

三、伦理价值得失论。要践行医药商业伦理价值,就意味着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企业伦理建设,而且不能经营有巨额利润却违反伦理道德的业务;而那些不讲伦理、不投入建设伦理的企业则既不投入又无所顾忌地赚到了大笔的利润。

四、伦理价值死活论。面对当前医药商业同质化、生态位重叠等危机局面,“好死不如赖活”和“赖活不如好死”成为企业家们实践伦理价值的艰难抉择。前者是指企业一定要不择手段生存着,只要能活下来,才会有机会;后者则是企业若要动用不伦理的经营手段才能活,那就不如关门。而据抽样调查表明,80%的企业家选择前者,10%的企业家选择后者,10%的企业家选择顺其自然。

导致当前医药商业价值悖论的主要原因:一是体制改革的不彻底、公平竞争不充分。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对国有医药商业进行改革、改制、改组后,国有医药商业转变为民营企业,众多商企老总心理落差十分明显。二是医药商业企业自身素质不高。三是社会伦理道德建设不规范。四是法律规章不健全。各种反道德反伦理的恶性商业竞争并无相应的惩处措施,在一些地方存在地方保护,以上缴利税多少来评判企业功劳大小,对某些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以罚款代惩处。五是行业自律十分脆弱。一些行业协会未能从根本上为医药商业共同的利益而分忧解难,协会的功能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对医药商业伦理价值论的思考

思考一:企业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关系

医药商业企业间的内耗,使得企业陷入“规模小、利润低”的发展怪圈中,企业在微利经营中艰难度日,无力进行企业管理的优化和提升,对企业的伦理道德建设能否促进企业经营管理、能否健全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能否增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能力上的认识存在着误区和抵触心态。

事实证明,无论哪一种社会制度都有一种伦理道德标准。医药商业企业作为社会组织成员,存在于社会中,依赖社会才得以存在。社会不会因个别或一部分企业兴亡而兴亡,但任何危害社会公益的企业最终要消亡。企业既然是一种社会存在,它就必须自觉地使自己的存在方式与社会相适应,使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统一起来,在维护社会利益的前提下去追求企业利益,并履行相应的社会义务。

要维护社会利益,就必须遵守维护社会伦理道德,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要维护和遵守社会伦理道德,就须具备与之相适应的企业伦理道德。因此,医药商业企业要在思想观念上澄清模糊认识,充分认识到企业伦理建设与经济利益的关系,认真处理好利益与道德的关系,承担起一个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思考二:用优秀的传统伦理统揽医药商业伦理建设

医药商业作为中国经济主体的一部分,对医药企业伦理建设作出了应有的努力和贡献。一个企业的价值观决定了企业的伦理道德,企业的核心价值观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企业文化不仅要包含了自身特色,更重要的是包含着民族的优良传统和行业的历史优秀伦理道德,如公平、自尊、博爱、正直、诚信等,这些文化后面是道德的力量,是伦理的力量。

作为有着千年历史的医药文化,其沉淀、流传下来的优秀伦理道德文化,就是经久不衰的医药传统道德观,就是当前医药商业所要继续遵循的伦理道德,即“仁者”,以诚相待、给客户以爱心,这是医药商业伦理价值的首要体现;“义者”,给客户以帮助,并将这种帮助超越于商品买卖关系之上,医药商业企业把为客户提供有形商品和无形服务当作是对客户的应尽义务;“礼者”,给客户以温馨,是医药商业从业者文化素养的形象体现;“信者”,是给客户以信誉,是医药商业的立业之基,成业之本;“智者”,给客户以信息,是医药商业从业者智慧的内在外在表现;“和者”,给客户以宽容,在利益矛盾中以客户的利益为重为先,是医药商业企业伦理价值的最高体现。因此,医药商业要在继承和发扬优秀的传统伦理道德文化的同时,还要为共创一个“优秀企业公民”的伦理道德文化而不断探索和实践。

思考三:以崇高的医药企业文化构建医药商业形象

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顾客群体选择空间的扩大,消费者对供应者的要求就会越来越高,供方提供的商品、服务过程中的伦理道德态度就会被消费者越来越重视。医药商业越讲究伦理道德的营销活动,将越会在消费者心目中产生积极影响。反之,则会产生消极影响,降低企业的信誉形象。

医药商业企业形象是企业内在文化素质的外在表现。良好的企业形象对内产生凝聚力,对外增加知名度、信任感。

企业的主体形象是通过人们的理念识别形成的,它体现在至善至高的企业精神、全新的企业管理、一流的产品和服务、建设一流业绩的企业目标上。

企业的辅助形象是通过行为识别形成的,它包括企业经营准则、销售服务网络、商品的质量价格、企业的资信度、经营从业人员的技术服务水准和风度、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承担社会责任等,这就要求造就一支讲文明、懂礼貌、重仪容、守纪律、善沟通的营销队伍。

企业的视觉形象是人们通过视听识别形成的,注重企业舆论环境、经营环境、发展环境的建设,是企业立足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因此,医药商业企业行为不仅要具有经济价值,还必须具有伦理价值;企业在追求经济目标的同时,必须要有相应的伦理准则来约束自己、实现伦理道德的自律。这就要求医药商业企业以崇高的医药文化来构建自身形象,使之不能只满足于做一个“经济人”,还要做一个有责任感和道德感的“社会人”,成为一个真正的企业公民。(福建省松溪县药监局)

征文启事

中国医药报社联合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中国医药质量管理协会、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共同发起开展的“2006医药行业企业公民年”活动,倡导医药企业以人为本、报答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

作为活动的内容之一,“医药企业公民论文征集及优秀论文评选”现已开始,并向医药企业界人士、业内专家和院校学者征集有关履行医药企业公民责任的论文。年末将评出若干篇优秀论文。每篇奖励2000~3000元。

征文内容:医药企业社会责任、医药企业伦理、医药行业与慈善事业。字数在3000~5000字。

截稿时间:2006年11月30日。

评审方式:特设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

稿件请投:北京海淀区文慧园南路甲2号 中国医药报社采编二部 李雪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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