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明:中医药国际化三大障碍亟待跨越

时间
2008-06-11

日前在北京举行的中澳中医药发展论坛新闻发布会上,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会长周小明就中医药国际化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他指出,自澳大利亚(西方发达国家第一个为中医立法的国家)维多利亚洲实现中医立法至今已整整8年之久,在过去的8年时间里,中医药国际化进程取得了长足进步,但距离我们既定的战略目标仍然遥远,中医药国际化之路仍困难重重。

据了解,中医药国际化战略始于1996年的“九五”期间,“九五”就提出了要实现2~3个中成药正式进入西方主流医药市场的目标。“十五”期间,中药国际化战略继续实施,并制订了同样的目标。“十一五”则提出,要借鉴国际天然植物药的发展经验,按照有关国家的药品注册要求,实现中药在发达国家的药品注册,并进入国际药品市场。但是,“从1996年到现在,怎样实现中医药国际合法地位的核心难题并没有得到破解,中医药在世界医药市场的发展依然面临重重障碍,中医药国际化的春天何时到来还没有真正的时间表。”周小明说。

“身份”之痛

据周小明介绍,自“九五”以来的12年时间里,中医药国际化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世界对中医药的认同度不断提高,中医药已经传播到世界上120多个国家和地区,越来越多的国家和患者开始接受中医药。有关国家针对中医药的监管不断加强,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越南、泰国和澳大利亚等国先后围绕中医师从业资质、中医诊所登记管理和行医规范等相应制定了法律法规;加拿大已将中药产品作为介于药品和食品之间的天然产品进行管理;继欧盟于2004年颁布《欧盟传统药品法》后,英国、德国等欧盟国家也据此准备对中医药进行立法,其中英国有望于2011年4月进行“中医药整体立法”,即对针灸和中草药合并立法,这无疑将为其他西方国家起到示范作用。此外,中医教育在国际上也得到了蓬勃开展,目前世界上至少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设了中医针灸学校。

“但令人堪忧的是,中医药还没有在国际上特别是主流国家获得与其相匹配的法律认可。”周小明指出,中医药国际化道路上主要有三大障碍亟待跨越:

一是中药在西方国家仍然没有合法身份。目前,我国的中药主要以食品或食品补充剂的形式进入发达国家市场,既不可能标明功能主治,又不可能作为药品进入药店销售。有些国家甚至禁售中药,如在法国,病人只有凭西医开的处方才能从境外获取中药。即使在取得合法身份的国家,如澳大利亚,中药也被作为西药的替代药品,依旧不能与西药“平起平坐”。此外,在绝大多数国家,中药尚未进入国家医疗保险体系,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中药在国际市场的推广。

二是中药进入欧美国家市场路途依然遥远。我国“九五”和“十五”期间提出的实现2~3个中成药进入国际主流市场的目标至今没有实现,而且在短时间内如愿以偿的可能性极小。由于西方发达国家市场准入的门槛较高,目前尚没有一例纯中药制剂作为药品在欧美等国际主流市场注册、使用。

三是中药出口增长缓慢。近年来,国际上掀起“返璞归真”的热潮,使植物药市场迅速扩大,国际间植物药贸易持续增加。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目前全球植物药市场规模约为600亿美元。但我国的中药出口却没有搭上国际植物药市场需求剧增这趟“快车”。据海关统计,1996年我国中成药出口额为1.25亿美元,2007年出口额为1.5亿美元,12年间仅实现20%的增长。扣除物价上涨和汇率因素,中成药出口可能还是负增长。“12年间,经营中药出口的公司从几十家增加到上千家,从业人员也大幅增加,但中药在国际上的处境与国内中药现代化进程却反差极大,这应该引起业内的深思和反省。”周小明说。

国际化路径

那么,如何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中医药的国际化进程呢?周小明针对目前中医药的发展现状,指出4条国际化路径:

一是继续“练好内功”。一方面,要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中药材生产规范化、产业化和集约化进程,建立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标准体系,加大对新药的研发力度,从而在根本上扭转中药产业基础薄弱的局面,创造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的物质条件。另一方面,必须创新思路,另辟蹊径,寻找开拓中药出口的新天地。

二是选择适当的产品和适当的市场重点突击。周小明认为,企业在出口国别上不要四面出击,而要选择那些市场潜力大、对中医药接受程度高的国家,比如东南亚国家、俄罗斯和一些欧美国家,并力争将中药打入其国民医疗保险体系当中。作为主攻对象,在弄清楚该地区疾病谱以及用药情况的基础上,集中力量进行产品注册和推介,实现重点突破。在出口品种上,不宜全面开花,要少而精,要以己之长克人之短,重点推介有明显比较优势的中药品种,推出在目标市场上最具竞争力的产品。周小明说,前些年国家支持国内一些优势中药品种进入国际市场未果,原因是目标市场上已有治疗类似适应证的化学药品。“西方消费者怎么可能不用疗效显著、能报销的西药,而自费购买知之甚少、疗效无明显优势的中药呢。因此,中药在国际市场应定位于综合护理、慢性疾病和疑难杂症治疗领域。例如在欧洲,应该重点推动治疗抑郁症、风湿病、肾虚、更年期综合征、痛症、骨科病、消化不良、皮肤病、高血压、糖尿病等的中药产品。”

三是开展中西药疗效比较研究,找出中药产品的长处。周小明说,有对照数据作支撑,证明中药的有效性、安全性和经济性,才能使外国人信服中药,解除国际上对中药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质疑,并尽可能地减少患者在经济上的困难。企业可以针对西医难以治愈的疾病,在欧美知名医疗或科研机构,将中药优势品种同西药进行比较研究,应用国际通用的临床研究标准论证中药的疗效,并在西方权威杂志上发表试验结果,以整体提升中药在国际上的声誉和知名度。

四是推动中医药人力资源的自由流动。目前,许多国家对中医药师的自由流动有着严格的限制,要求要具备行医证、有较高的语言能力等,这些限制对通过“以医带药”促进中药国际化极为不利。为此,我国应采取旨在促进国际人员交流的措施与办法,通过与有关国家进行项目合作、举办培训课程和派遣专家等方式,实现中医药人力资源在国际间更广泛的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