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陈列的原则

时间
2005-03-29

A.GSP陈列原则。

药品与非药品分开陈列;处方药与OTC药品分开陈列,处方药不得开架自选销售;

毒麻精放等特殊管理药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存放;危险品不陈列,如需要必须陈列时,只能陈列代用品或空包装;

拆零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保留原包装标签;

中药饮片,装斗前需复核,不得错斗、串斗,斗标应用正名正字。

B.易见易取原则

商品正面面向顾客,不被其他商品挡住视线;货架最底层不易看到的商品要倾斜陈列或前进陈列;

货架最上层不易陈列过高、过重和易碎的商品;整箱商品不要上货架,中包装商品上架前必须全部打码上架。对卖场主推的新品或DM上宣传的商品突出陈列,可以陈列在端架、堆头或黄金位置,容易让顾客看到商品,从而起到好的陈列效果。

C.满陈列原则

满陈列就是把商品在货架上陈列得丰满些,要有量感,俗话说:“货卖堆山”。据美国一项调查资料表明,满陈列的超市与做不到满陈列的超市相比较,其销售量平均可提高24%。满陈列可以减少卖场缺货造成的销售额下降。

D.先进先出原则

商品都有有效期和保质期,我们必须保证在有效期和保质期内提前卖完这些商品。因为顾客总是购买货架前面的商品,如果不按先进先出的原则来进行商品的补充陈列,那么陈列在后排的商品就永远卖不出去。所以每次将上架商品放在原有商品的后排或把近效期商品放在前排以便于销售。

E.关联性原则

药品仓储式超市的陈列,尤其是自选区(OTC区和非药品区)非常强调商品之间的关联性,如感冒药区常和清热解毒消炎药或止咳药相邻、皮肤科用药和皮肤科外用药相邻、妇科药品和儿科药品相邻、维生素类药和钙制剂在一起等,这样陈列可使顾客消费时产生连带性,也方便了顾客购药。

F.同一品牌垂直陈列原则

与横式陈列相对而言,垂直陈列指将同一品牌的商品,沿上下垂直方向陈列在不同高度的货架层位上。其优点为:一、顾客在挑选商品时视线上下移动较横向移动方便;二、货架的不同层次对商品的销售影响很大,垂直陈列可使各商品平等享受到货架不同的层次,不至于某商品占据好的层次销量很好,而其他商品在比较差的层次销量很差。垂直陈列有两种方法:一是完全垂直陈列,对销量大或包装大的商品从最上一层到最下一层全部垂直陈列;二是部分垂直陈列,采用主辅结合陈列原则。

G.主辅结合陈列原则

药品仓储式超市商品种类很多,根据周转率和毛利率的高低可以划分为四种商品,第一种为高周转率、高毛利率的商品,这是主力商品,需要在卖场中很显眼的位置进行量感陈列;第二种是高周转率、低毛利率的商品,如感康、白加黑等;第三种是低周转率、高毛利率的商品;第四种是低周转率、低毛利率的商品,这类商品将被淘汰。主辅陈列主要是用高周转率的商品带动低周转率的商品销售,例如将感康和复方氨酚烷胺片陈列在一起,同属于感冒药,只是制造商不一样,感康品牌好,顾客购买频率高,属于高周转率商品,但由于药品零售价格竞争激烈,使这类商品毛利非常低,所以要引进一些同类商品增加卖场销售额。将同类商品与感康相邻陈列,陈列面要大于感康,使店员推销商品时有主力方向,又可以增加毛利。

H.季节性陈列原则

在不同的季节将应季商品(药品)陈列在醒目的位置(端架或堆头陈列),其商品陈列面、量较大,并悬挂POP,吸引顾客,促进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