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最少的钱吃最少的药

时间
2005-09-27

“十一”将至,众多商家又推出了五花八门的打折促销,药店也不例外,“买一赠一”等超市常见的活动也频频在药店亮相。而很多消费者也趋之若鹜,尤其是一些老人为了享受降价、赠品等实惠,提着篮子买药。医生认为,因图便宜而盲目购药有悖科学,集中采购药品其实反而不划算。

家住北京天通苑的谭老先生是“提篮买药”一族。他是一位糖尿病患者,需要长期服药,所以想在药店打折时多买一点,可以节省费用。像谭老这样的消费者还真不在少数。除了慢性病患者,一些普通消费者也会购买很多退热、止痛的常用药来储备家庭小药箱。但往往缺乏专业知识,买药时仅凭自己的经验判断“眉毛胡子一把抓”。

北京中医医院门诊部主任王国玮认为,药品有一定的有效期,并且需要注意温度、湿度等保存条件,大量买进药品后很容易过期,或因储存不当而导致药品失效。而药品一旦过期,不仅药效发生改变,甚至可能产生毒副作用,所以药品特别是抗生素、生物制品类药物过期后,绝对不能服用。王主任指出,药品的选择与诊断、症状、适应人群等因素有着复杂的关系,糖尿病的治疗药物有几十种之多,由于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差异,不同的患者服用的药物也不尽相同。另外,还有很多疾病在不同时期呈现不同的特征,也需要服用不同的药物。这种“提篮买药、一次购齐”的做法往往会带来用药安全的隐患。

北京市药监局朝阳分局的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应遵循对症下药的原则,“提篮买药”的做法不应提倡,药品应该随吃随买,而且买药时最好能咨询专业医师、药师,根据病情确定购买数量,这样就减少了出现过期药的几率。另外,对不同批号的同一种药品,应采取近期先用原则,也就是先服用离有效期限较近的药品;服药前一定要先注意有效期限;还要注意家庭小药箱放置的位置和条件,比如:要远离热源(如暖气、炉火等),要避免阳光的照射等,以免药品在有效期内变质。

百姓不能一味贪图便宜和方便,而忽视用药安全。患者应当在医生和执业药师的专业指导和建议下,合理购药,“花最少的钱,吃最少的药”,保持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