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研讨翻新再用医疗器械监管办法

时间
2005-03-29

据中国医药报北京讯 记者姜恒报道 为加强对翻新再用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3月24日~2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医疗器械司在北京召开为期两天的研讨会,召集部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对《翻新再用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任德权出席研讨会。

据了解,许多由于不同原因造成停用的医疗器械确实仍然具备使用价值,有的甚至具有较高技术水平。一些缺乏先进设备和资金的医疗单位也希望能够购买、使用翻新医疗器械。同时,允许翻新医疗器械销售和使用也符合中央提出的“节约资源,发展循环经济”精神。但如何规范市场、对翻新再用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管理则成为各级药监部门面临的新课题,早日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是当务之急。

《翻新再用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目前尚在讨论阶段。除了在本次研讨会上向部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部分省市药监部门及医疗器械检测部门征求意见外,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还将在网上公布征求意见稿,并于今年四月份召开一次规模较大的欧美国家监管情况交流会,以充分了解并借鉴他们的管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