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米粉、豆腐及腐竹强制标准通过初步审定

时间
2006-02-13

据中国医药报讯 最近,由广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和桂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起草的米粉、豆腐及腐竹地方强制性生产标准通过了广西质监、卫生、工商等多部门的初步审定。据悉,新标准经修改发布后,将改变米粉、豆腐及腐竹行业在广西没有标准的历史。

广西米粉、豆腐、腐竹3种产品普遍存在生产场地脏乱、滥用添加剂、产品质量不稳定等老大难问题。该标准首次强制规范广西米粉、豆腐及腐竹两大类产品生产企业的不良生产行为,一些不符合要求的生产企业将被淘汰。该标准主要包括产品质量控制和生产条件要求两大内容,对相应产品原料、加工、包装、运输、储存等方面作了全方位的严格规定。米粉标准适用于以大米为原料加工的包装鲜湿切粉和榨粉,不包括现做现卖的米粉以及粉利、粉虫、干粉、卷筒粉等。而豆腐及腐竹标准适用于豆腐、半脱水豆制品、卤制豆制品、油炸豆制品和腐竹共5种产品,不包括豆腐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