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明立局长在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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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16

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 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 —邵明立局长在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摘编

2006年08月16日

科学监管理念的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基本要求是推进依法行政,科学民主决策,依靠技术支撑,实现队伍保障;根本目标是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正确认识当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1998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改革药品监管体制重大决策,到2003年组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至今,全系统边组建、边改革、边工作,成效显著。在药品监管工作方面,保持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的高压态势,查处了一大批大案要案,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和提高药品标准,建立药品分类管理、不良反应监测和再评价等制度,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完善《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配套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推进依法行政等。在食品监管工作方面,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坚决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探索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等。这些成绩凝聚着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干部职工的智慧和力量,检验了监管工作的综合能力和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涌现出一大批像高志全、陈俊、李勇那样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为我们做好新时期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无论遇到什么样的问题和困难,我们都应当客观看待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发展过程,充分肯定干部队伍的主流,充分肯定我们艰苦奋斗所取得的成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应清醒地认识到,近年来,人民群众对饮食用药安全的需求与食品药品产业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食品安全事故和各种药害事件的发生频频不断。我们正处于矛盾凸显期和事故高发期,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重大考验。

用科学监管理念深化对食品药品监管规律的认识

科学监管理念的理论来源和实践基础

科学监管理念是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科学发展观是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发展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方针。胡锦涛同志指出:“全党同志都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战略高度,从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坚定不移地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完成新世纪新阶段我们肩负的历史任务。”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必须用科学发展观统一我们的思想认识,不断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科学监管理念,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理论基础的监管理念;是以人为本,更加关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监管理念;是坚决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监管理念。树立科学监管理念,是党中央、国务院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要求,也是做好监管工作的内在需要。

科学监管理念是食品药品监管实践的理论总结。我们必须用科学的态度面对过去,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未来,在食品药品监管实践中不断检验、丰富和发展科学监管理念,使其成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思想基础和理论根据。

科学监管理念是对食品药品监管规律认识的深化。只有坚持科学监管理念,不断深入认识和掌握食品药品监管的客观规律,才能使我们的监管更加适应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更加符合党和人民对饮食用药安全的新的更高的要求,更加贴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际。

科学监管理念的本质和目标

科学监管理念的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就是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本。

食品药品监管要一心一意“为民”。把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入手,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办群众之所需,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权益。坚持用食品药品安全是否有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是否能满足、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的水平是否在提高,作为衡量我们监管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

食品药品监管要尽职尽责“护民”。监管决策体现人民意志,监管过程维护人民权益,监管结果落实人民利益。不断加强各环节的日常监管和动态监管,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切实把好食品药品安全关,保护人民群众饮食用药权益。坚决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严肃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食品药品监管要实实在在“利民”。坚持用监管给人民群众带来实惠,用监管帮助人民群众解决现实问题,用监管使人民群众享受到改革和发展的成果。加强监督、引导和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用上放心食品和放心药,努力让更新、更好、更安全的科技成果用于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丰富人民群众追求健康、防病治病的饮食用药选择,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科学监管理念的根本目标是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食品药品是人民群众维系日常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健康的深切关怀,反映了人民群众提高健康水平的普遍意愿,表达了公民基本健康权益的根本诉求,是食品药品监管的职责所系、立信之基、力量之源。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要努力构建安全消费的社会环境和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食品药品监管必须将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贯穿工作始终,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和安全感,努力营造人民群众放心、宽心、舒心的饮食用药安全消费环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是经济健康发展的保障。必须通过有效监管,规范企业行为和市场秩序,创造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只有构建好这“两个环境”,我们才能够更好地解决前进道路上的矛盾和问题,有效应对食品药品各种风险和挑战。

妥善处理两个重要的辩证关系

一是监管与发展的关系。监管和发展是相互促进、密不可分的有机统一。正确处理监管和发展的关系,必须通过科学监管推动科学发展,以科学发展的成果引导科学监管的方向。

监管是发展的有效保障。监管为发展创造条件,营造发展所需要的有序市场和安全环境;监管为发展指明方向,保证发展不偏离又快又好的正确轨道;监管为发展提供动力,使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实践反复证明,没有统一、高效、权威的监管,就没有持续、快速、协调、健康的发展。

发展是监管的重要基础。发展为监管输送鲜活的实践,使监管有的放矢;发展为监管提供条件,使监管有丰富的物质资源;发展为监管提供先进的技术和经验,使监管的手段不断适应发展的需要。离开经济发展培育的市场环境、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监管就会成为空洞的摆设。

只强调发展、不要监管,或者以发展为名,直接插手、干预企业经营,为企业拉关系、跑批文、开绿灯,就背离了食品药品监管的基本原则,亵渎了人民赋予的监管权力。把食品药品监管理解为发展的障碍,或者把监管当作地方保护、假公济私、以权谋私的工具,都是错误的,从根本上违背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偏离了政府工作的重心,也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背道而驰。

只有通过科学的监管,才能促进科学的发展。科学的监管以完善的技术支撑体系为依托,按照自然规律认识食品药品的性质,运用科学的方法检验食品药品的功能和效果,利用科学的指标评价食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科学的发展不是盲目追求数量和速度的增长,而是以科学精神、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把发展建立在提高质量、效益和创新能力上。有质量、讲效益、重安全的发展,才是科学的发展。忽视质量和效益,漠视产品安全隐患,不可能获得真正发展。科学的发展必须由科学的食品药品监管来保障,科学的食品药品监管必须以科学的发展为基础。唯有如此,才能满足人民群众饮食用药的安全需求,才能实现经济和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二是公众利益与商业利益的关系。食品药品监管作为公共权力的体现,必须坚持公众利益至上的原则。当公众利益和商业利益发生冲突时,必须坚决地、毫不迟疑地维护公众利益。无论经济社会如何发展,食品药品安全都是最重要的公众利益之一,必须将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置于商业利益、集团利益和个人利益之上,旗帜鲜明地反对为了商业利益而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反对利用公共权力为集团或少数人谋利。国内外的监管实践告诉我们,在纷繁复杂的矛盾冲突和利益纷争当中,只有把公众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才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才能赢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科学的监管从来不排斥正当的商业利益。科学的监管应当促进商业利益和公众利益最大程度的协调。也就是说,科学的监管既要保护企业积极追求正当的商业利益,又要防止因为单纯追求商业利益,引发社会性和结构性问题,损害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以科学监管理念改进和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科学监管理念的本质和核心、基本要求和根本目标决定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正确方向。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其广大干部职工,必须以科学监管理念为指导,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食品药品安全形势逐步好转的实际成效扭转被动局面,推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

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必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坚持科学立法,不断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法律体系。立法必须预先有基础、制定有论证、实施有评估。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使食品药品监管立法符合监管规律和要求,切实反映社情民意,具有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加强调查研究,关注科技发展的新动向,借鉴先进监管经验,使食品药品监管立法具有稳定性和前瞻性。重视对食品药品监管立法的事后评估,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和备案审查制度,使法律文件、法律条款之间相互衔接和相互协调,具有时效性和统一性。

坚持规范执法,不断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活动的监督。必须坚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平等对待管理相对人,杜绝随意执法和滥用自由裁量权等现象。坚决纠正以收代罚、以罚代管,乱收费、乱罚款的问题,严肃查处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的违法违纪行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确定执法岗位职责,制定评议考核标准,建立“有错必究、有功必奖、赏罚分明”的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制度。切实加强执法监督,构建自身监督与社会监督并重,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执法监督网络。

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必须始终坚持科学民主决策

必须坚持决策民主化,使监管工作能够真正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必须建立能够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决策机制。必须坚持决策科学化,使监管工作能够遵循科学的规律。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和决策制度。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行政审批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都要有科学民主的过程,有的还要经专家和技术监督机构充分论证,以确保决策的正确性。

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必须完善技术支撑体系

科学的监管必须以科学的技术和手段为依托。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提高产品检定、评价、质量控制的标准和技术。必须千方百计加大检验、标准、审评、评价、认证等的技术监督机构的科技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充实科技人才,建设既符合中国国情,又符合监管国际化发展趋势的技术支撑体系。

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必须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关键在人。选好人、用好人,教育好、管理好队伍,既是我们必须常抓不懈的战略工程,又是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的组织保障。

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强调德才兼备原则,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班子中来。重视培养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两支队伍,在实践中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凝聚人才,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监管能力。按照“三个代表”、“两个务必”、“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以及“八荣八耻”等要求,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培养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的工作作风。

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维护监管科学性的必然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一手抓业务建设,一手抓廉政建设,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加强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完善管理监督制度,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规定。自觉地把党风廉政要求贯穿监管工作的每个环节和各个方面,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