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采取措施防止印度登革热入境

时间
2003-11-12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出公告,防止印度暴发的登革热传入我国,保障我国前往印度人员的健康安全。

据世界卫生组织报告,印度德里市及其周边地区暴发登革热。截至10月28日,共报告实验室确诊登革热病人1723例。

公告要求,来自印度的旅客,如有发烧、头痛、肌肉痛、皮疹和面、颈、胸部潮红(即三红征)等症状的,入境时应当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明,检验检疫机构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入境后出现上述症状的,应当立即就医,并向医生说明近期的旅行史,以便及时得到诊断和治疗。

公告指出,来自印度的交通工具和集装箱等,入境前要实施灭蚊处理,入境时不得携带蚊虫。检验检疫机构应对其实施严格的检疫查验或灭蚊处理。

对前往印度的人员,公告建议向检验检疫机构及其国际旅行保健中心了解登革热的有关疫情信息,咨询灭蚊、防蚊等个人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