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治贿督查组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督导工作

时间
2006-09-26

中央治贿督查组到国家局督导工作 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治贿座谈会同时召开

2006年09月26日

据中国医药报北京讯 记者张翼报道 根据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同志的指示,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督查组,分别对有关单位的治贿专项工作开展督查。9月21日,以最高人民检察院治贿办副主任、反贪污贿赂总局副局长王利民为组长的中央治理商业贿赂督查组,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了督查指导。

中央治贿督查组听取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汇报,查看了有关文字材料,还分别召开了国家局有关职能部门、直属单位负责人座谈会和部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行业协会以及省局治贿办负责人座谈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国家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长邵明立会见了中央治理商业贿赂督查组全体同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国家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局治理商业贿赂办公室主任惠鲁生参加了汇报会和座谈会。

惠鲁生在汇报中说,治理商业贿赂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国家局党组和国家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局坚决拥护中央的决定,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国家局的总体部署,精心组织,积极行动,初步形成了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在全系统和广大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共同努力下,专项治理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惠鲁生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自查自纠工作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组织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另一方面是开展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自身的自查自纠工作。通过自查自纠工作,全国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广大干部职工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普遍受到了比较深刻的教育;明确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主要目的、方法步骤、重点内容等要求;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有了比较统一的思想认识,增强了做好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严肃、认真地处理了收到的案件线索,依法查处了有关案件;医药代表的“带金销售”活动明显收敛;建设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工作已经起步;为做好下一阶段的工作奠定了基础。查处案件贯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全过程。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收集、整理、分析案件线索,加强协调、配合与沟通,认真做好案件线索的移交、转办和案件查处工作。

惠鲁生还就下一步如何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做了汇报。她说,下一步,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要着眼长远,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建立起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解决商业贿赂问题。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工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进一步注重调查研究,加强督导检查;进一步加强治理商业贿赂办公室的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适时组织力量,对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情况及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情况集中进行专项督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工作情况,还将适时组织力量,针对重点地区、重点案件进行重点督查督办。

王利民对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要认真、扎实做好自查自纠阶段每一个环节的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实效。

又讯 记者魏小刚报道21日下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京组织召开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治理商业贿赂座谈会。中央治理商业贿赂督查组组长王利民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局治理商业贿赂办公室主任惠鲁生出席了会议。

来自医药行业协会、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近20位代表参加了座谈会,他们分别详细介绍了在治理商业贿赂过程中取得的成绩以及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并为医药行业今后如何更好地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议。

王利民组长在听取汇报后表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自查自纠工作稳步推进,查找了主要问题,并正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尽管代表们来自医药行业的不同单位、部门和不同所有制的企业,但反映的问题具有普遍性,态度是坦率的、实在的,体现了大家对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和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的高度责任感。医药购销领域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比较多,成因也相当复杂,现在正处于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的关键阶段,相信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能为医药行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提供很好的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