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局要求做好粮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时间
2006-12-20

据中国医药报北京讯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做好粮油供应工作,稳定粮食市场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市场监管,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为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12月15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职能,当好各级政府的“抓手”,督促、协调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2006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具体要求,加大复查力度,针对当前突出的食品安全隐患,采取联合行动,进行集中治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尤其要加大对“陈化粮”、“地沟油”、“工业盐”等非食用原料的监管力度。要充分发挥各级食品安全协调机构的作用,加大协调力度,加强对食品安全信息的管理,正确引导舆论,提高食品安全正面宣传力度,防止炒作误导群众心理预期。各地要密切关注各类食品安全信息,加强地区间、部门间沟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国家局,积极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通知最后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部门领导负责制,切实做好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秩序的各项工作,确保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