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局、工商总局联合发布:内地鱿鱼产品监督检测尚未发现不合格

时间
2007-04-24

据中国医药报北京讯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国家工商总局针对“香港鱿鱼丝”问题,跟踪了解各地鱿鱼产品监督检测情况,4月20日向媒体通报最新情况:内地鱿鱼产品监督检测尚未发现不合格。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从本省有关检测机构了解到,近期本地市场上销售产自浙江、广东、福建等地的23批次鱿鱼丝产品检测结果显示鱿鱼丝中无机砷含量在0.02~0.8mg/kg之间,均在1.0mg/kg的国家标准之内。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4月18日、19日分别从上海市场抽检鱿鱼丝2批和6批,检测正在进行中。广东、福建、海南等省工商部门未发现市场上销售香港检测的不合格鱿鱼丝产品;广西工商部门和广州市消委会均曾对此类产品做过监测,砷含量符合国家标准;北京市工商局2006年曾对市场上的水产品及水发产品进行了监测,其中鱿鱼样品35个,甲醛、铅、砷3个项目全部合格。4月18日,北京市部署海淀、丰台、西城工商分局对辖区内销售的鱿鱼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结果将在近期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