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公布

时间
2007-08-27

据中国医药报北京讯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经过认真调研,全面比较,日前公布了首批60个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名单。

这批示范县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中推荐出来的。经过一年的建设,食品安全示范县将达到监管责任体系完善,农业投入品使用和生产加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流通环节得到有效监管,信用体系、信息发布机制、宣传教育和应急处理体系基本建立等目标。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地食品监管部门加强对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的指导,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新机制,及时总结经验,扩大示范县的区域辐射效应,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被确定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单位,要明确工作责任,确保示范县各项预定目标得以顺利完成,务求取得实效。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在明年3月份,组织有关部门对首批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进行综合评价,对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将取消其示范资格。

首批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共有60个,分别为:北京市顺义区;天津市津南区;河北省宽城满族自治县、魏县、文安县;山西省高平市、新绛县;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武川县;辽宁省凤城市、大连市金州区;吉林省磐石市;黑龙江省克山县、杜尔伯特蒙古自治县、宾县;上海市金山区;江苏省张家港市、大丰市;浙江省慈溪市、绍兴县;安徽省郎溪县、固镇县;福建省惠安县、龙海市;江西省井冈山市、南昌县;山东省莱阳市、邹城市、沂水县;河南省新郑市、临颍县、汤阴县;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蕲春县;湖南省湘潭县、平江县;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佛山市三水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县、平果县;海南省文昌县;重庆市长寿区;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隆昌县、苍溪县、炉霍县;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水城县;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玉溪市红塔区、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西藏自治区波密县;陕西省吴起县、富平县;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华亭县;青海省湟中县;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布尔津县、阜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