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湖北、海南省“十一”期间食品药品安全零事故

时间
2007-10-11

河北

“十一”黄金周期间,河北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以肉制品、粮油、保健食品、滋补药品等为重点品种,切实加强对旅游景区、超市、宾馆饭店、学校食堂、农贸市场等消费集中场所的监督检查和市场巡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全省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总体稳定,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据不完全统计,节日期间,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近万人次,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抽查,责令17家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限期整改。湖北

“十一”黄金周期间,湖北省各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市场巡查和应急防范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十一”期间,全省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一是精心部署,强化责任。2007年9月22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启动“安全用药,关注民生”的主题宣传月活动。2007年9月24日,该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节假日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部署情况。2007年9月26日,该局再次下发《做好“十一”期间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和安全值班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对相关工作进行再部署。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二是突出重点,狠抓监管。在食品方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能作用,对节日期间消费量大的粮油、蔬菜、水产品、乳制品、卤制品、酒、饮料等重点品种进行集中检查和重点抽检,对旅游景区周边的食品经营企业、宾馆、饭店、农家乐、流动餐饮摊点等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在药品方面,结合正在开展的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有针对性地进行市场巡查,严肃查处药品与非药品混着卖、处方药开架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发布行为。在国庆前夕的突击检查中,该局对4种以专家名誉证明疗效的违法广告药品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责令暂停在湖北省行政辖区内销售,责令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企业在相应媒体发布更正启事。

三是加强宣传,正确引导。结合宣传月活动,积极拓宽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渠道,利用节日期间人员聚集的特点,深入开展食品药品有关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切实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鉴别能力。

四是完善制度,加强督查。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原则,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药品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全系统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制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首问负责制,确保信息畅通,密切监控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动态,确保妥善处置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据统计,“十一”期间,湖北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接投诉举报电话20件,出动执法车辆1197余台次,执法人员4685人次,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850余家,立案查处49件,移交其他部门处理3件。海南

国庆节前,海南省食安委办公室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发出通知对“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做出部署,要求省食安委成员单位、各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直属局,各直属单位,各药品生产、经营及研发机构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不能有松懈、麻痹思想,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及监管工作。通知要求一是加强节日值班工作。各直属单位、各直属局、各市县食安办要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制度,及时处理群众投诉案件和应急突发事件;加强信息沟通,做好信息通报工作。一旦辖区内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要按照《海南省严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妥善处理。二是要加强对集贸市场、食品超市、食品批发市场、旅游景点食品专卖点食品的监管,加强对宾馆、酒店、餐饮业的监管,加强食品质量检验,落实各项预防、控制食物中毒措施,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三是有关成员单位要对口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和检查,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为,严防假冒伪劣食品进入市场,确保节日食品安全。

节日期间,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检查人员到相关市县进行节日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及时对防范台风“利奇马”工作做出部署。海口局、儋州局分别就群众有关药品质量的投诉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者。

由于准备充分、安排得当、措施得力,节日期间,海南省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台风“利奇马”也未给食品药品系统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