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开展非典早期预警症状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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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19

据新华社信息石家庄12月19日电(张立文)河北省卫生厅日前作出4项规定,协调全省的非典早期预警症状监测工作。

一是全省所有202家设立发热门诊的医院要加强非典早期预警症状的监测,在做好接诊病人等工作的基础上,切实担负起监测点的职责。

二是各监测点每日要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发热呼吸道病例和发热肺炎病例就诊情况。一旦诊断出非典预警病例,要在2小时内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三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非典预警病例报告后,要根据出现非典疫情的预警指标进行处理,并立即逐级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预警病例进行调查核实和采样,样品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对密切接触者要进行体温监测和医学观察。

四是要加强对非典预警病例转归的医学监视,一旦符合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或确诊病例的诊断标准,要立即按照非典应急预案和疫情报告方案的要求进行报告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