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要求:加强非典病毒毒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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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23

据中国医药报北京讯 记者胡文华报道 卫生部12月17日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对非典病毒毒株、人体标本的统一管理,确保从事非典研究的实验室和定点保管单位的生物安全。

卫生部要求,各地、各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将非典病毒毒株和人体标本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指定单位统一保管,并确保无一遗漏,对拒不执行者予以通告,对出现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其责任。未经批准、不具备研究条件的单位,严禁擅自开展非典研究工作。对非典病毒毒株、人体标本的定点保管单位和具备资质的实验室要切实加强生物安全防护的管理,完善生物安全防护的标准和规范,落实生物安全防护的科学措施,确保保管单位和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卫生部要求各地非典病毒毒株、人体标本的定点保管单位和具备资质的实验室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排除生物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任何隐患,确保研究及保管人员的安全,确保病毒毒株和样品无外泄,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据悉,卫生部将组织专家进行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