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七项措施确保节日食品安全消费

时间
2004-01-09

据新华社信息北京1月9日电(记者刘浦泉)春节期间,北京市将抓住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针对存在问题较多、群众反映较强烈的各类违法行为以及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开展集中检查和抽查。

记者从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8日召开的“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春节期间是食品生产、加工、采购、销售和消费的高峰时期。为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北京市工商、卫生、商务、质监、药监等政府有关部门已制订了节日食品安全整治的统一方案。春节期间,北京市将采取七大措施净化首都食品市场,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是加强对非法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查处和取缔力度。严格检查食品生产、经营、消费场所,对使用吊白块、硫磺、甲醛、亚硝酸盐、地沟油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化学品加工粮油、水发产品、肉类等食品,以及利用病死畜禽加工熟食、肉制品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对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等五类食品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加大对生猪屠宰企业的监管力度,杜绝私屠乱宰现象。

二是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查。组织开展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及有害金属含量、肉制品、速冻食品、白酒、葡萄酒、蜜饯、巧克力及其制品、鲜肉水分含量、猪肉“瘦肉精”等食品的专项抽查。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注水鸡”、蔬菜清洗后“掉色”以及超市蔬菜农残超标等问题,认真分析调查,及早处理,控制不合格食品流向市场。对经检测发现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采取果断措施退出北京市场。

三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组织酒类、调料等的名优生产企业与执法部门共同对商场、超市、市场、餐饮企业进行检查,防止各种假冒食品流入市场。对在节日期间不法分子向农村销售假劣食品的行为,要依法从快处理。

四是对食品加工和餐饮企业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开展对食品加工企业加工环境、容器、包装材料和食用品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安全卫生状况以及餐饮企业落实冷荤“五专”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餐饮企业餐具消毒效果进行抽查;对违规使用亚硝酸盐以及购买、存放毒鼠强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五是严格落实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并执行索票索证制度、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检查,严格落实“场厂挂钩”、“场地挂钩”协议准入制度,严把肉制品的外埠进京路口,加强对肉类制品的监督检疫工作。

六是加强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控制力度。严格控制引发食物中毒的关键环节,排除食物中毒事故隐患。对各类突发食品安全事件要依据职能分工迅速赶赴现场实施调查处理。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后,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市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报告。要加大对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的市场控制力度,对有关生产基地和企业采取果断措施,强制退出北京市场。

七是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与各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市消费者协会、市场协会、商业联合会及所属分会,要组织开展“选择放心食品,安全健康消费”等多种形式的宣传、自律活动,组织名优企业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推出一批放心食品品牌。

北京市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将根据监督管理重点,制定检查计划,由市政府领导带队,组织各部门对市场、商场、超市、餐饮企业开展联合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