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采取有力措施严防高致病性禽流感扩散

时间
2004-02-06

据新华社信息北京2月6日电(记者徐京跃 姚润丰)国务院新闻办公室5日举行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农业部副部长刘坚、卫生部副部长王陇德、农业部总畜牧师贾幼陵在会上对中外记者说,我国政府已采取六项有力措施,严防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扩散和蔓延。

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成立了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指挥部;国务院制定了全国防治预案,同时农业部还制订并颁布了11个配套的技术规范,充实了农业部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力量,重点地区的地方政府和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已进入了应急状态。

迅速扑灭和控制疫情。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对发生疫情的地区,迅速启动预案,加强了扑杀和强制免疫措施。对疫点周围3公里范围内的所有禽类全部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对疫区周围5公里范围内所有禽类按规定标准进行强制免疫,对疫点周围10公里内的活禽市场强制关闭。对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进行大面积消毒。

严格规范疫情诊断和报告制度。实行了高致病性禽流感日报告制度,规范了四级疫情诊断程序,即专家临床初步诊断,省级实验室确认疑似,国家参考实验室毒型鉴定,农业部最终确认和公布。

紧急组织疫苗生产和储备。根据疫情情况,及时安排增加疫苗生产和储备。

切实加强指导督查。疫情发生以来,农业部和相关部门已先后派出十多个督查组赴疫区。卫生部门为确保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了防止向人群传播的相关预案,开展了医学监测,采取了防范措施。

积极开展国际合作。疫情发生后,我国政府立即向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通报,及时答复有关媒体和驻华使馆的询问。同时,质检、海关等部门加强口岸检疫和检查,严防疫情传入传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