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要求艾滋病暴露感染须1小时内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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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10

据新华社重庆3月10日电(记者苏海萍 朱彬)重庆市日前出台的《艾滋病病毒暴露应急预案(试行)》中规定:发生意外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事件后,必须在1小时内报告市卫生局。

重庆此次出台应急预案,目的是能够及时对在意外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接触者进行危险性评价,并采取有效措施阻断病毒,将意外事故引发的艾滋病病毒感染率降至最低。

这一预案中规定,在明确是艾滋病病毒暴露事件后,事故发生单位或个人应立即向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之后卫生部门应在1小时内分别向市卫生局、市疾病控制中心报告。市卫生局在接到报告后,将指派“重庆市艾滋病病毒暴露应急处理专家组”核实,根据暴露情况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预防用药的必要性和用药程序,并通知报告单位和重庆市艾滋病病毒暴露安全药品储备库组织实施紧急处理。同时负责人员还将在服药期间进行随访和跟踪记录。

对于意外暴露艾滋病病毒后如何紧急处理,根据预案规定,如是血液、体液等溅洒在皮肤粘膜表面,应先用肥皂水清洗,再用自来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如溅入口腔、眼睛等部位,可用清水、自来水或生理盐水长时间彻底冲洗;再假如是皮肤被刺伤、割伤或咬伤后,应立即轻轻挤压,使损伤处的血液尽可能流出,然后再用同样的方法进行清洗和消毒。另外,对于当事人的情况未经同意,有关部门不得随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