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今起解除非典一般疫情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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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19

据新华社广州3月19日电 根据广东省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评估(预警)专家委员的评估意见,广东省防治非典指挥部决定从3月19日起解除全省非典防治工作的一般疫情应急响应。

今年1月5日,广州市报告了广东省今年首例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确诊病例。同日,根据广东省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评估(预警)专家委员会对全省非典疫情的评估,广东省防治非典工作指挥部决定全省启动一般疫情应急响应。

此后,在广东省委、省政府、省非典防治指挥部的直接领导和卫生部的指导下,广东各级党政、卫生等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了疫情。第4例病人于1月29日治愈出院后,至3月19日止,广东全省无新发病例。

广东省2003年11月6日正式公布《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对非典疫情分为一般、重大、特大三个等级进行预警与响应,不同等级的疫情发生时,将启动相应级别的防治方案。其中,一般疫情是指在广东省以外的地区或国家出现疫情或省内发生非典病例,但尚未引起扩散或传播。启动一般疫情应急响应时,省内各级医疗卫生部门进入应急状态,对非典疫情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