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调查:亟待规范的中药市场

时间
2004-03-24

据中广网北京3月24日消息 昨天的《新闻纵横》播出了特别报道《假药流进北京城》后,社会反响强烈。听众们通过各种渠道表示对新闻纵横的支持,对记者表现出的社会良知和责任感表示赞赏。与此同时,听众们迫切希望《新闻纵横》将这个广为关注的问题追踪下去,对违规中药进入北京部分医院的背景及药材原产地的情况,以及产生这种现象的原由作进一步的报道分析。今天的《新闻纵横》节目播出特别报道《亟待规范的中药市场》,节目长60分钟。

中药饮片是指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对中药材进行特殊加工炮制后的制成品,是中医治病的常规武器,其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治疗效果。为保证用药安全,国家对中药饮片从原料采集、生产加工到市场流通、患者使用各个环节都有具体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必须获得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那么在我们节目中报道的假冒中药饮片究竟是怎样流进医院的呢?这里面牵涉着药鬼子、合法企业、医院三角的利益关系。

利益三角之一 ——药鬼子知难而上

从事中药饮片非法生产经营者被行业内俗称为药鬼子。我们节目中报道的流入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的那批中药饮片,已经被北京市药监局执法人员查扣,经记者和执法人员调查,这批药品的供货公司是河北省安国市珀宁中药材有限公司。

调查现场对话:

我们是北京市药监局稽查处的执法人员,那位是王小为,我是周宏。我们的执法证件号呢,我是034,他是021。我们要向您调查一下您运送的标志为“永安复兴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中药饮片的情况,您对我们提出的问题----------------

王小为:外边的这车货是您拉过来的吗?

是,

牌照是----------?

19757。

您从那拉过来的?

从安国

安国什么地方拉过来的?

就是我们伯宁那儿呗

安国伯宁中药材有限公司

是在伯宁那个厂加工的吗?

对。

这一车拉了多少品种?

30来个吧

30来个品种

都是从安国伯宁中药材有限公司加工的,是吧?

你这个厂有药材生产许可证吗?

就是中药材

种植还是加工?

经营中药材

你们自己加工吗?

那个执照上没有加工。

那你们怎么能够加工饮片呢?

传统的就这样。

你们公司有没有药材生产许可证呢?老板叫什么名字?

老板是 王志峰

可能没有药材生产许可证。

你们厂多少人那?

十来个吧,没多少人

都是你们公司的人做的这个饮片?

做了多长时间了?

有个几年了

正在河北安国采访的新闻纵横记者马上对这家公司的情况进行了调查:

调查现场对话:

既没有《药品生产许可证》也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药鬼子们却大肆从事中药饮片的生产经营,他们的产品出口在哪呢?药鬼子们首先要与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执照的合法企业取得联系。

利益三角之二 ——合法企业暗渡陈仓

向北京东方医院非法经销中药饮片的安国珀宁公司人员开着送货车又来到位于北京东北郊的北京永安复兴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而且他们的产品包装就打着永安复兴公司的标志。这将利益三角的另一方暴露了出来。

从北京永安复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网站上,可以看到这样的介绍:该公司是上市公司上海复星实业的二级子公司。注册资本1.5亿元,经营品种5000余种,经营范围包括中西成药、中药材、医疗器材、生物化学药品等。公司整体管理水平达到了国家医药商品质量管理规范(GSP)标准,被列为中国医药商业500强企业前20名,并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为全国中药行业优秀企业,在北京乃至全国的医药市场享有较高的声誉。在2000年北京市250户特大型及大型企业效绩评价中名列第三名。

据记者了解,其实早在几年前,没有中药饮片经营权的安国珀宁公司就与北京永安复兴公司取得联系,由其非法从当地药材市场上购得大量中药饮片,用北京永安复兴公司的包装箱、包装袋进行分装,再以北京永安复兴公司的名义卖给各大医院。安国珀宁公司的李振军长期给北京东方医院送药,执法人员对他进行了询问:

调查现场对话:

你们企业没有生产许可证?

我觉的是没有

你们还从事中药饮片的加工业务,是吧?这个是有吧。

有,肯定有

你们用的是永安的包装,从那拉走的,你们用他们的名义,你们有什么协议吗?

没有什么协议、原先是头几年了,他说你们给我们装箱吧,可能他后来给了咱一个委托书

谁给的委托书?

就是经理

是永安给的委托书?

嗯。

委托书是什么时候给你的?

我忘了

李先生知道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吗?

不合法就不合法呗

原先不知道,现在-----------可能不合法了-----------

药是从那里收来的?

有的是自己加工的、有的是从-----收上来的

那收上来的?

也从安国收的

珀宁公司经理王志强甚至说连中药饮片包装材料都是从永安复兴公司厂里直接运回安国的:

问:你们的包装盒是哪里来的?

答:咱们这个公司拉过去的。

问:肯定不是你们这儿印制的是吗?

答:是的。

光有合法企业的包装还不行,药鬼子们要想向医院供中药饮片,还必须通过合法企业走帐,因为根据规定,医院不可能收到货物后直接将钱款付给个人或者非正规的医药经营企业,必须通过有合法经营手续的医药经营企业走帐。这些企业当然不会白给药鬼子提供方便,通常他们都会从医院打过来的钱款中扣去一定的比例,剩下的钱再返给药鬼子。

你怎么和它结算的?是你去结算,还是他们去结算?

他们结算

那你怎么拿到钱的?

我跟他们这儿要呗。

跟谁?永安?

哎.

在巨额利益的驱动下,某些正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暗中与药鬼子结成联盟,非法经营中药饮片。这种行为被行业内俗称为“走票”。

(相关背景:走票是指药鬼子与具有合法身份的企业达成默契,通过这家企业走帐,将非法药品以合法企业的名义卖给医院。走票的企业要知道如何将账目做平,完成货款的洗钱过程,从中收取一定比例的利润提成。)

在北京市永安复兴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药监局执法人员对公司负责中药饮片生产的经理韩光辉进行了询问,这位经理极力为珀宁公司的违法行为掩盖,一口认定珀宁公司具备合法经营身份:

调查现场对话:

问:您是哪个单位的?

答:我是永安复兴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问:珀宁那块儿具不具备药品生产和药品经营的合法身份?

答:他有经营的合法身份。(9盘10号)生产许可证我们没有要它的,那个我还真不了解。这不能说人家有还是没有。因为我们要的就是它有经营许可证就可以了。

问:你们合作有多长时间了?

答:两年多了。

问:有合作协议吗?

答:合作协议有。

问:那就是说签这个合作协议是您签的。

答:是新华签的,是东方饮片厂签的。

问:东方饮片厂是归永安管是吧?

答:对。

问:永安的法人是谁?

答:汪群斌。是上海复兴的。

问:一年大概有多大量?

答:大约也就是有五六十万吧。

问:他送货的这个包装是不是你提供的?

答:是。

按照国家规定,从事中药饮片生产的企业不允许购进中药饮片,必须是购买中药材原料,由企业自身加工饮片。但据知情人介绍,某些具有合法身份的企业与药鬼子结成联盟后,通常还有另一种目的,就是利用药鬼子的渠道直接低价购进非法生产的中药饮片,包装成自己的产品高价向外销售。这样不需花费多少气力,就尽可坐收渔利。一位自称是北京永安复兴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内部人士告诉记者:

(记:永安公司是不是经常从药贩子那进货?)对对。我跟您说明的人都知道。*他为什么跟这些人做生意啊,这里头背后有利益。(记:到咱们那去包装一下)对,(记:然后再给医院。)对。说是加工一下,*有的不加工,*但他进货渠道就不行。

(记:都是打着永安堂的名义到咱们这里包装一下?)对。(记:那咱们永安堂自己还生不生产药呢?)不生产,他那不生产。*是挂名的实际不生产。*他不有个饮片厂吗,饮片厂不生产。

(记:其他地方拉货来--)到这来包装。*一装箱就来了。)

记者又采访了北京市药监局执法人员对公司负责中药饮片生产的经理韩光辉,他坦言从珀宁公司购进中药饮片包装成自己的产品向外销售,就是为了降低企业生产成本:

记 者:那么第三个问题……据您所了解,是不是好多生产企业都是靠直接进饮片,或者都不能避免这种现象,是不是比较普遍的呢?

韩光辉:基本上都这样。为什么?就是没您自己生产的成本……您生产出来还没有你直接购入的好,说实话啊!您比如我生产的吧,您比如我切一个白芍,白芍大头、小头它不一样,应该什么?应该要中间这段,把大头去掉,把小头去掉,但是我大小头去掉,我损失就更大了,对吧?实际大小头也是一样的药,都在一根上长着嘛!

记 者:那你这去掉,你直接进饮片就不要去掉了吗?

韩光辉:进饮片,他已经去掉了,他去掉但是这些东西干吗使了?他不会说扔了,但是作为我来说只有扔,我要是切完了之后只有扔。他要切了,他是集散地嘛……

记 者:这里面要比较一下,为什么你比如像伯宁他们这个,为什么他们愿意给你们进,他们还能赚钱?为什么我们正规企业我们一生产就赚不了钱?这里边有什么经营规律?

韩光辉:人工吧。人工他那儿一个工从早上太阳出来到晚上太阳下山,10块钱一个工。咱们这一个工人,加上各种保险什么乱七八糟,一天得多少钱?得一百块钱!你想想啊!而且是8小时。

记 者:廉价劳动力的问题?

韩光辉:对。人工成本咱们高得不是一倍、两倍!比那当地啊。所以到北京您要生产这些东西,您这人工成本就成问题。为什么我们不赚钱?第一就是人工成本。你想他那儿10块钱没有什么三险、四险的。现在您那住房公积金各险一上,是工资的一倍。

利益三角之三 ——大医院顺水推舟

药鬼子联系好了“走票企业”,还需要打通第三个关节,医院。按理说,虽然打着合法企业的幌子,药鬼子手中的饮片产品包装了合法外衣,但是毕竟小作坊里非法生产的中药饮片质量不能和正规厂家的产品相比,那么医院药房采购部门为什么还能偏偏选中药鬼子的产品呢?

这里边首先的问题是,对中药饮片质量的衡量标准模糊

北京永安复兴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韩光辉:

韩光辉:我干这行已经10年了,再往前我20多年都是干这个,就是中药这块,这中草药这块啊,从前根本就没有什么质量标准的,这都是咱们逐渐在给它制定质量标准。很不好制定,中药甭说饮片这块,您就是中成药质量标准,它也不是很明确的。您比如牛黄清新里,您到底含某某成分多少,含某某成分多少,这根本……您只要中药成分,检查不出来,您就能检查一个细菌含量,你只要细菌不超标,你吃这个,它死不了人!不会给您找病就行了!这中药饮片同样是这种状态。您说都是白芍,有的还行,你比如说这人参,它含人参皂甙的含量,也就这一个标准,别的它也不知道了。你比方说丹参,含丹参桐多少,对吧?不可能有这个标准,它不可能检验去。

记 者:好多都是靠有经验的老师傅看啊,闻啊……

韩光辉:对,对。您只要是这种东西就行了,不是说这种东西到底含多少。

记 者:老张说这个好,老王说这个好……

韩光辉:对,对,对!而且有些东西,你比如说在北京以外,人家就是正品,到北京这就是违品。有的您说北京不能卖,我们就不卖,就这样就完了。所以也有好多这种情况。我们也是不好办的就在这儿。我们现在有一个泡制规范。

记 者:86版的那个。

韩光辉:对,对,对。您想86年的泡制规范,那会儿您按照这个泡制规范就行了,而且当时的泡制规范也没提这个白芍非得要哪儿,“杭州、江苏、河北、山东等地生产”,您说这一“等地”,哪儿是不合格的?没有!它到底应该含什么东西,咱能说它是不合格的,也没有。所以您就只有一个眼睛看,什么舌头尝啊,鼻子闻啊,这几项就是靠人的主要感官来,不是靠现代的技术,没有!您就说真正上了仪器,检验它什么东西,您都不知道检验它什么。您说您检验它什么?不知道啊!

(

相关背景:

目前中药饮片质量标准方面,国家有国家药典、地方上以北京为例有《北京市中药炮制规范》、《北京市中药饮片价格登记规格标准》等,但是并没有形成可操作的完整体系。物价局对中药饮片的品种、形状、规格的规定,仅限于48个优质优价品种,对其他500多个品种缺乏明确界定。而且,这些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得到切实执行。)

第二个问题,因为缺乏切实可行的、明确的中药饮片质量衡量标准,这就无法避免医院采购、质检人员拥有相当大的自主权

北京永安复兴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韩光辉:

韩光辉:它只认人,不认我们这厂。

记 者:认人是什么意思?

韩光辉:认人就是你比如说这……

记 者:关系?

韩光辉:对,认关系。但是这关系是维持出来的啊,这我也知道。比如说您去了,他就要货;我去了,没戏。你便宜、你再怎么着,我们不跟你要。

记 者:这里边是不是就涉及到属于医药采购方面管理不公开、不透明,可能有一些回扣、暗箱操作的问题?

韩光辉:那我不敢说,哈哈,那我不知道。但是我觉得是认人不认你这个……,甭管你多好、你多有名,这个企业,它不一定做得了。

第三个问题,因为医院质检、采购人员自主权很大,又缺乏监督,这就不可避免的滋生腐败

据业内人士反应,各供货商为了争取在医院的供货份额,纷纷使出浑身解数讨好相关人员。在中药饮片行业,质检、采购吃供货商回扣早成了尽人皆知的“行规”。而与正规生产企业相比,药鬼子不受财务制度等约束拥有更多手段讨好相关人员,所以甚至出现了某些正规企业反倒要依附于药鬼子,借他们与医院的特殊关系打开自己的市场。

北京永安复兴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韩光辉的一番话有些耐人寻味:

实际上这个事呢,我们也不想从外地进饮片,关键是种种原因,真是种种原因。有的医院名义上跟我们做,实际上跟某某人做的。

记 者:实际是跟伯宁做的?

韩光辉:这块吧,我们有业务,跟东方一直有业务,已经做了好多年了。

记 者:那到底是你们的业务还是人家自己的业务啊?实实在在说。

韩光辉:哈哈哈……我跟您说啊,我们一直有业务的,不是我们打不进去,跟他一直有业务。也可以这么说啊,通过他们增加了我们的业务,不能说我们是给他们在做业务。因为我们一直有业务,不是我们从前就没有。

记 者:增加了业务和你自己的业务,我估计在利润上是不一样的。一样吗?

韩光辉:哈哈……

记 者:……是吧?

韩光辉:不是,那真的不是。因为我们跟它一直有业务的,这事确实是。但是它这块……因为您做销售也有费用的嘛,甭管做什么,您弄一个厂子它有费用,销售也有费用,一样的,所以它有一块费用,我们就可以不投入这块费用了,对吧?

记者在东方医院采访中也发现,医院有关人员认识珀宁公司的王志强,并明确知道购进的饮片来自安国。药监局执法人员询问了东方医院中药房主任华国栋:

答:每次他都来送货,王志强结帐。

问:王志强是哪的人,你清楚吗?

答:是安国人。

问:人是安国的,那它的货是从哪发过来的?

答:从安国发的。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1999年6月15日发布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第38条规定:药品销售人员销售药品时,必须出具下列证件:一、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二、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规定授权范围;三、药品销售人员的身份证。但是给东方医院送药的药鬼子王志强和李振军没有任何上述证件,两年多时间里医院对此不闻不问。

有关违规中药流入北京某些医院所揭示出来的中药市场亟需规范的现象和问题,《新闻纵横》节目将继续关注,同时,在今天晚上九点十分开始的直播互动节目《新闻观潮》节目,我们将邀请有关人士就这一话题展开讨论,欢迎您收听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