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消费者购得假劣药品药款可以“先行退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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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5-14

据新华社讯(记者熊金超)武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13日向社会郑重承诺:从今年6月1日起,全国消费者如在武汉零售药店买到假劣药品,均可获得市药监部门“先行退付”的药款。目前,武汉市药监部门已在全市设立9个退款窗口,并公布了举报监督电话。这一做法在全国药品市场管理中尚属首创。

武汉市此次承诺的“先行退付”,是指消费者个人在全市各零售药店购买的中、西成药,凡对质量有疑问的,均可直接到市、区药监部门免费咨询,经认定是假劣药品的,无须等待结案或与商家协商,即可直接从药监部门获得退款。

武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闵光新介绍说,武汉独得的区位优势使其已成为全国药品流通的重要枢纽。武汉市推出的这一便民举措,主要是为了提高消费者的监督意识,以利于药监部门追根溯源,查处假劣药品的源头。

据介绍,武汉拥有1890家药店和多个大型药品市场,经营着8000多种国产药和进口药,年零售总额达15亿元。前几年,由于管理体制不健全,药品市场管理混乱,药品质量大案要案时有发生。其中汉西医药市场和中山医药市场的混乱状况曾引起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重视,市郊一些农村医疗机构药柜里过期失效药品、无标示有效期药品和霉烂变质药品占60%以上。

1999年10月,武汉市组建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和8个分局,全面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4年来,共立案查处各类违规违法案件3778起,查获假劣药品标值5196万元,取缔无证经营1355户(次),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44个,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3件,药品市场秩序全面好转,药品市场得到基本规范,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基本遏制,消费者用药安全得到基本保证,初步实现全市无无证经营药店、零售药店和市区乡三级医疗机构无过期失效药品和霉烂变质药品、医疗机构无非法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