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将运用贸易救济措施维护我产业正当权益

时间
2004-06-07

据新华社电(记者冯昌勇)商务部副部长高虎城在此间召开的全国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会议上表示,面对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关键过渡期的到来,国内产业受到开放市场的压力越来越大,商务部将运用贸易救济措施依法维护产业的正当权益。

高虎城说,在运用贸易救济措施依法维护产业的正当权益时,商务部首先将建立进口产业预警体系,密切跟踪开放市场对国内产业的影响。履行入世承诺对外逐步开放市场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一项基本义务,关系到我国的国际形象,我国将严格按照承诺履行义务;同时,我国将密切跟踪开放市场对国内产业的压力。商务部已建立全口径进出口宏观监测预警系统,监测各大类产品进口的变动情况,发现异常,及时为国内产业提供预警信息。

第二,及时、合理、有效采取贸易救济措施,为国内产业提供保护屏障。商务部内设专门司局,配备专业人员,在机构设置上保证企业的申请能及时得到受理。在采取贸易救济措施时,既考虑涉案产业的利益,也广泛听取相关上下游产业和消费者的意见,不提供过渡保护,不使相关产业产生依赖心理。迄今为止,我国所采取的进口救济措施,大多数均在改善企业经营效益、稳定就业状况、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产业竞争力上取得较好的效果。

第三,要依法行政,增强贸易救济措施的透明度和规范化,保障贸易救济措施的平稳、有序开展。要使贸易救济手段成为国内产业的可靠保障,必须严格按照我国法律和世贸组织相关协议的要求进行立案、调查和裁决,要能经得起行政复议、司法审查,也要能经得起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