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重要专利的有效期说事儿美两家抗体公司开战

时间
2004-07-09

据中国医药报讯 专利只在规定的期限内有效,过了这个期限,专利技术就可任由大家使用。然而,如果某一专利非常重要,有关企业就会想方设法克服专利有效期带来的不便。美国目前面临的一场争论就说明了某些公司在这方面会走多远。

这场争论涉及到一项专利,一名诉讼人将专利称为“根本技术”,该技术在人工合成抗体中必不可少。2003年春天,单克隆抗体制造商MedImmune公司状告生物技术巨头Genentech公司及其某研究合作伙伴和英国Celltech公司。Medmmune公司提出反托拉斯控告,指控Genentech和Celltech公司非法勾结,将单克隆技术和抗体技术专利有效期限由预定的2006年延长了l0多年。MedImmune公司还要求,那些延长技术所有权期限的专利应被宣布无效,并指出Genentech公司与 Celltech公司达成的协议“深刻并从根本上改变了生物技术行业的竞争局面”。抗体药物制造是最具活力的产业之一。比如在2002年,Genentech公司及其销售伙伴仅靠一种治疗淋巴瘤的抗体药品Rituxan就赚取了10多亿美元。

上述争论是在Celltech公司l989年取得一项制造单克隆抗体的涉及面很广的专利之后开始的。Genentech公司随即向美国专利与商标局提起诉讼,宣称这项技术最初是由Genentech公司发明的,因此应拥有该项技术的专利权。

美国专利与商标局支持Celltech公司。后来,这两家公司就上述问题达成了私下协议,但造成的结果是,一家联邦地方法庭在2001年3月16日判决美国专利与商标局应宣布预定2006年到期的Celltech公司专利无效,并向Genentech公司授予一项新专利,有效期至2018年。波士顿的一名律师,曾发表一篇有关MedImmune公司诉讼文章的DuncanGreenhlgh指出:“在生物技术这一重要领域,原本到2006年到期的专利有效期得到了延长,而这一领域中的重组抗体产品即将投放市场。”在2018年之前,其它使用这种关键技术的药品公司如今必须得到Genentech公司许可,同时,Genentech公司拒绝向竞争对手提供这种技术的使用权。Celltech公司发布的一份新闻稿表明,Genentech公司同意为其在原定2006年有效期之前获得的利益向Celltech公司提供赔偿。根据法院文件,上述两家公司达成的协议使英国Celltech公司可以在新专利有效期内获得使用这种技术的“优先权”。

向Genentech公司授予新专利使这项专利的有效期达到29年(从1989年至2018年)。MedImmune公司认为,这将使Genentech公司在专利有效期内从专利转让费中赚取不合理的收益。在Celltech公司和Genentech公司提出专利申请时,专利有效期从颁布之日算起通常为17年。

到2003年年底,这一案件在法庭上仍争论频频。Genentech公司请求法庭作出即决判决,要求对MedImmune公司的反托拉斯指控予以否决。不管结果如何,这次漫长的法律诉讼表明,如果某项专利至关重要,那么有关公司将不择手段。